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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我国地方政府没有合法的举债权。对于世界上多数国家地方政府拥有的发行地方公债的权力,在最近一次的《预算法》修改中,本来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的权力最终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在法律没有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的情况下,我国地方政府通过各种形式举债,最终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据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已经超过了我国的经济水平可承受度。如若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最终极有可能酿成债务风险和危机。因此,了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和成因,并提出因地制宜的可行之策,意义重大。本文采用了综合分析、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风险、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在借鉴国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的建议。这种分析和建议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展开的,着重从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的权力、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等视角展开论述。全文共分为六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在于说明本文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意义,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阐述。第二章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现状。该部分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其规模、构成和特点,以及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现状一一作了详细论述,由此得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够规范,依法管理意识薄弱,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债务存在诸多风险。第三章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成因分析。首先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内在风险和外在风险进行了分析,接着对地方政府债务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了总结,最后得出债务风险的成因主要有法律法规不健全、地方政府自身因素、体制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等四个方面。第四章为域外国家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经验介绍。主要选取了美国、日本、巴西三个国家进行了全面介绍。对域外国家的介绍重在得出域外国家债务管理带给我们的启示,这些启示有明确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依法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提高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建立完善、可靠的偿债保证金和监管措施法制化等五个方面。第五章为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我国暂未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的权力,但发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之举,笔者认为解决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根本出路在于赋予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的权力,所以,本文单列一章,对发债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理论和现实的深层论述,以求廓清认识上的误区,尽快立法赋予地方政府发债的权力。第六章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法制化研究。基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成因复杂、风险积累已久的事实,本文对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出了近期改革措施和远期改革措施两种思路。近期主要是从完善财政体制和全面清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的角度展开的。远期主要是从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修改《预算法》、制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债务管理法》和《地方政府公债法》等几个方面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