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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耕地发展的现状呈现出保有量不断减少,质量下降的现状,严重破坏着人类的生存生态环境,对人类产生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耕地生态效益具有外部性,农民是补偿利益的直接相关者,没有得到合理补偿或者补偿不到位,农民权益未能实现,其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降低,导致在当前制度环境下,农户不仅没有强烈的耕地保护意识,而且有弃地、撂田、占用耕地等现象出现。要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的局面,需要制定保护农民权益、符合农民意愿的耕地补偿标准。这种制度能够实现耕地产权正外部性的内部化,使目前以约束为主的耕地保护制度循序渐进地转变为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制度,最终达到农民权益保护、目标得到有效供给新的制度,这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农民权益保护视角下的武汉市耕地生态补偿认知、意愿及标准研究。本文在我国耕地生态补偿发展历程背景下展开,分析武汉市耕地生态补偿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政府方面主要是生态补偿管理体制不健全、补偿方式单一、补偿行为不规范、耕地生态补偿的标准不科学等的原因;农民方面的原因主要是保护耕地生态价值的意识不足和农民维权组织缺乏。耕地生态补偿的有效实施需要政府配合、市场作用、有效的约束机制和农民的自身努力。通过问卷调查,运用条件价值估价法和回归分析,本文得到以下结果:(1)构建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最主要的是提高农户积极性。(2)农民对生态效益责任人认知不明确,认知度低是农民在耕地生态补偿中无法保护自身权益的原因之一。(3)测算出武汉市农户参与耕地保护受偿意愿平均为每年每亩480.12元。武汉市城镇居民参与耕地保护受偿意愿平均为每年每亩283.15元。武汉市城镇居民受偿意愿明显小于受访农户的受偿意愿。(4)测算出武汉市农户参与耕地保护支付意愿平均为每年每亩117.57元,武汉市城镇居民参与耕地保护受偿意愿平均为每年每亩510元。城市支付率普遍高于农村,主要受对生态效益的认知程度的影响。基于调查结果,结合我国耕地生态补偿制度的问题,提出对武汉市耕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建议:包括(1)重视农民的权益的实现;(2)提高农民对生态效益认知;(3)构建耕地生态补偿机制;(4)测算标准的完善(5)测算误差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