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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以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为摆脱财政困境和信任危机、提高政府效率,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或政府再造的“新公共管理”热潮。新公共管理强调运用“经济理性主义”进行“再造”政府,焦点在于建设高效政府、民主政府及透明政府。新公共管理要求政府加强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加强业绩计量和绩效评估,披露完整的、充分的和相关的财务信息和环境信息,以提高政府效率和增加政府的透明度,从而促进政府的受托责任。然而在我国,近年来刮起的“审计风暴”所披露的问题让人触目惊心,不仅政府机构和官员违法违规现象十分严重,而且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普遍低下。这些问题与我国财政透明度和会计透明度不高、预算会计制度存在重大缺陷是分不开的。“审计风暴”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政府会计的失败。政府会计目标包括三层目标:基本目标是检查、防范舞弊和贪污,保护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中级目标是促进健全的财务管理;最高目标是帮助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在中国政府治理现状下,政府会计何去何从?这值得我们深刻地思考。
政府治理包括治理理念、治理结构和治理工具三个层次内容,存在管理主义和宪政主义两种治理途径。管理主义强调通过改善、创新治理工具提高效率;而宪政主义强调政府交易与治理结构的“区别性组合”降低交易成本。治理理论对政府会计的影响为:管理主义要求政府会计采用应计制基础,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增加成本和收益的对称性,以改进效率;宪政主义要求政府会计采用基金会计模式,对会计基础与政府交易进行“区别性组合”,增加政府会计对环境适应性。政府治理框架必须包括有效的控制系统和受托责任系统,与此相对应,会计信息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作用和价值:一是在内部治理结构中,会计信息直接发挥着监督、评估和契约沟通的治理价值,包括制定决策、预算编制和调整、管理控制三方面的作用;二是借助于有效的对外信息披露及审计制度,提供对外报告反映并解脱公共受托责任,以加强公众和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和政治控制力度。本文主要探讨会计信息在政府内部治理中的作用。
我国政府治理的现状、“嘉禾事件”和“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现象”的案例分析表明,我国政府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缺陷——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和政治控制、核心机构对支出机构的行政控制力度不够,内部控制制度也形同虚设。这表明现行中国预算体制仍然处于“前预算时代”,我国近阶段的预算改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人大预算监督等都是构建“控制取向”的现代公共预算体制的组成部分。考虑到中国政府治理结构、治理现状、法律制度、民主政治水平、改革激励和应计制的实施条件利成本,以及与“控制取向”的预算改革相适应,中国的政府会计改革也应是“控制取向”的。即政府会计作为一种控制机制,近期适度强调内部受托责任信息需求,采用预算会计方法和基金会计模式,以帮助人大对同级政府的政治控制和核心机构对支出机构的行政控制,并为他们提供信息。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是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以及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税收征解会计和基本建设会计组成。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存在各个预算会计分支之间彼此割裂且缺乏整合、会计核算和报告不充分、预算控制无力、报表格式设计不科学、不能提供成本和绩效信息等缺陷,与政府会计的三层目标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亟需进行改革。与政府治理的三个层次相对应,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应以治理理念为指导;明确界定政府会计的目标和层次;然后根据目标层次有序构建政府会计体系,明确各阶段的实施重点。将政府会计目标划分为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最高目标是有序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需要,政府会计的构建应从基本目标向最高目标依次递进。因此,政府会计的构建应首先实现基本目标——强调规则遵循性和合法性。
“控制取向”政府会计改革包括两方面,一是针对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弱点,发展更为全面的预算会计,要点包括:统一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报告;采用预算会计方法和支出保留会计,将核算范围涵盖预算批准和执行全过程;提供规范的和详细的事前预算报告、中期预算报告和年度预算报告。二是整合预算会计分支,构建按基金会计组织的政府会计体系。与复式预算相对应,政府会计应设置政务基金、权益基金和受托责任基金分别对政务活动、商业活动和受托活动进行核算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