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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A股市场历史,2014-2015年曾一度出现了“借壳热”的现象,许多企业避开IPO通过借壳上市来达到上市融资的目的。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借壳公司的出现,借壳公司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了,不仅在借壳期间多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而且在借壳上市后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越来越糟糕,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情况也不断增加,这些行为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从而对投资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ST中安(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飞乐股份。2014年飞乐股份与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技术”)进行重组,更名为“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旗下汇聚多家境内外知名的系统集成企业、安保运营企业及安保智能产品制造企业。在此次资产重组过程中,标的资产中安消技术通过财务造假手段致使其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又做出三年高额业绩承诺,*ST中安又据此虚增评估值发行股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ST中安和并购各方都受到了证监会的顶格处罚。论文研究了*ST中安在借壳上市期间,标的资产财务造假的动因和手段以及高额业绩承诺问题,上市后公司经营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及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希望能够对其他企业、监管机构以及中小投资者有所启示。论文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理论部分阐述了财务造假和业绩承诺的相关理论基础。案例分析部分首先介绍了*ST中安的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其次,详细阐述了标的资产借壳上市中财务造假的情况和业绩承诺的内容及履行情况。通过分析发现,标的资产为了成功在A股市场上市,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和盈利预测手段进行财务造假,以获得高于资产本身的评估值,并作出高额业绩承诺来达到顺利上市的目的;在业绩承诺期,标的资产连续三年均未达到盈利预测,分析原因主要有投资扩张速度过快、内部关联交易频繁、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高以及内部控制失效等。公司重组成功后股价被恶意炒高,然后经历了大幅度下跌的情况,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最后,论文从完善借壳上市监管法律制度、加强监管机构监督处罚力度、和中小投资者加强自身保护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建议,对今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保护提出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