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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上升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的高度,要求“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指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强调“新型城镇化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举措,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带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加投入、拉动消费、优化结构、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但受政府财政收入能力掣肘,近年来吉林省城镇化步伐缓慢,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能力也受到较大制约。本文从城镇化建设投融资的角度着眼,围绕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2个示范城镇为研究样本,对未来五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供求进行了测算,在明确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较大融资缺口的基础上,结合吉林省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和当前融资中面临的主要障碍,设计了融资模式。融资模式设计重点围绕吉林省新型城镇化示范城镇建设中的“三区”建设,针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工业集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中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从融资主体、融资途径和具体模式等多个角度着眼,提出了可兹借鉴的融资方案。最后,为保证所设计的融资模式有效发挥融资效能,破解吉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融资瓶颈,本文从规范融资平台、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强化风险防范等5个方面,提出了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