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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迅猛而至的人口老龄化,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庞大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的压力越来越大,而随着传统家庭养老照料功能的日渐弱化,由社会分担家庭养老职责、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已成为政府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与更新,是为更好的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规范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利条件。同时它能较好的满足新形势下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基本需求和差异化的服务要求。 本文重点是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深入剖析,在SC区已有的实践基础上分析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要素。主要依据社会治理理论、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等,并以SC区为研究对象进行探索,进一步丰富了居家养老模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促进了政府公共服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文章首先阐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以及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其次,以SC区为案例,进一步阐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产生所处的背景及国内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况和存在的问题;再次,借鉴英、美、日本等国养老模式的经验,提出政府应当完善养老服务的相关立法及制定出有效的服务标准。要在建设“托底”养老机构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化养老,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着重从完善法规、推进机构建设、推进市场化进程、人才建设及加强监管等方面论述地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有关对策。最后,对论文的结论部分进行了总结概况,并表达论文的不足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