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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合理的管理层薪酬体制能充分利用企业经营业绩信息衡量管理者的努力程度,达到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目的。目前,我国多数上市企业将企业当期经营业绩作为衡量管理者努力水平的主要指标。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出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引入会计核算;2009年,财政部规定将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同时列报于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4年,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再次规范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同时对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提出了具体要求。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会计业绩的影响日益重要,尤其是对于持有金融资产较多的银行业的影响尤为重要。本文选择我国沪深两市上市的16家商业银行2009年—2014年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探寻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引入后对管理者薪酬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以弥补公允价值计量实施的经济后果方面的研究不足。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及后续计量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成为影响公允价值变动的最主要部分;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项目,同时列报于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会对上市银行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以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为自变量,以银行业管理者薪酬为因变量,研究其对银行管理者薪酬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本文发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银行业管理者薪酬产生了增量效应,且公允价值变动的收益和损失对管理者薪酬存在不对称的影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则对管理者薪酬没有显著影响。实证分析的研究结论证实了我国上市银行的管理者薪酬机制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且在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后,银行管理层对不同类别公允价值信息的关注程度不同,会导致公允价值变动信息对管理者薪酬与银行业绩之间产生不同的影响,从而容易出现银行高管通过获得更好的业绩来取得更高报酬而操纵金融资产分类的道德风险。针对研究问题,本文提出了提高公允价值计量规范性和完善银行管理层薪酬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