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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有的股权分置结构,在诸多方面制约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恢复资本市场固有的价格发现功能和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约束功能,同时,解决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以及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市场预期,加快资本市场创新和促进国际化进程,2005年4月29日,中国资本市场开始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改革。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把长期扭曲的东西给矫正了过来,不论是对股市本身还是对国企改革来说,都具有历史性的作用。但是,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资本市场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在后股权分置时代对于发行制度、交易制度和监管体系的完善,对于吸引更多合规资金入市,对于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对于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都提出了新的挑战。那么,如何对上市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管,如何在新的环境下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如何规范市场的并购秩序,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去深入研究和解决的,这也是本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本文通过借鉴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公司治理理论,联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从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外部机制进行了分析,同时从市场监管的角度对后股权分置时代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这是从外部监管的角度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的分析,以此形成对一个问题的两个角度的分析,务求能对公司治理结构全面分析,提出治理方案和对策。通过研究,作者得出以下结论:(1)股权分置时代的“一股独大”,从根本上扭曲了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在的合理性,为公司治理带来了许多负面冲击,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原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利益基础更为一致,有利于降低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的成本;股改中和股改后的并购交易进一步活跃,为机构投资者参与监督公司治理创造条件以及促进企业构建国际视角下的公司治理机制。(2)后股权分置时代,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性制度障碍将逐步消除,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将更加规范。同时,证券市场将真正实现市场化的价格发现机制,这势必将引发上市公司并购热潮,投资者结构更加多样化,金融产品创新趋于成熟,衍生金融工具将发挥作用,市场投资行为也将更加规范。但是,以上的特征只是一种可能性,股权分置改革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通过本文的分析,还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在公司治理方面,“内部人控制”可能更加突出、大小股东利益之争仍将存在、控制权争夺引发公司造假行为、经理人市场缺失造成高管外部监督机制缺乏;在市场监管方面,并购与反并购兴起加大监管难度、上市公司信用缺失导致监管更加困难、机构投资者多样化及金融产品创新使市场监管面临新的问题。(3)企业和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两种方式,公司的治理需要公司股东、管理层共同努力,本文探讨引进一种竞争机制,通过公司控制权在内部股东与外部股东之间的转移,从而激励公司实际控制人切实提高公司业绩,减少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寻租行为,这是一种防范公司实际控制人虚假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机制。(4)企业的外部监管机制是不能缺少的,市场监管为防止大股东与管理层的造假行为提供了有效途径。过去的监管属于事后监管、形式监管,在后股权分置时代,则要注重及时性,立足于动态监管和过程与结果控制,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力度,务求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及时。(5)针对公司治理和市场监管问题,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在公司治理内部机制方面,除了引入上述的竞争机制外,还要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制度,采用适当的管理层监督机制,如以股票期权为核心完善高管激励机制、强化中小股东的权利,以此加强对大股东和高管的监督,使之消除造假动机;在公司治理外部机制方面,建立有序的控制权市场更大程度上有赖于市场监管的完善,这要求规范市场并购秩序,加强透明度监管,正确引导金融创新,从而堵住造假漏洞,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