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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S Code是《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的简称,是IMO所颁布的有关国际船舶和港口安全最重要的法规之一。该规则于2004年7月1日起全面强制实施。旨在为船舶和港口设施提供有关保安措施、风险管理的法律框架,并被纳入《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简称SOLAS公约)2002年修正案。ISPS规则是公法内容,但对私法即海上货物运输关系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会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海上货物运输业和保险业。 作为国内外法学界与航运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适航责任为承运人的“最低法定义务”之一。船舶适航历来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一项基本义务,其要求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谨慎处理:(a)使船舶适于航行;(b)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和供应船舶;(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装卸货物的部分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输和保存货物”。然而由于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在规定上的不一致和含糊不明,长久以来这一问题存在着不少争议。 ISPS规则的实施必将对承运人权利和义务产生很大的影响。通过ISPS的审核,是船舶能够经营国际航线的入场券。ISPS规则的实施,给国际海运界带来了不小的冲击,ISPS规则不仅仅是对船舶和港口设施提出几条规定的问题,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它将会影响到包括海员、船舶、港口和整个运输链,甚至影响到整个国际海运贸易的秩序。限于篇幅的原因,本论文仅仅从适航的角度论述ISPS规则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义务的影响。在本论文里,笔者从ISPS规则对船公司及其船舶提出的新要求出发,结合海上货物运输和船舶保安的特点,分析ISPS规则的实施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适航义务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