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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分娩镇痛仪和水中待产两种影响因素对足月初产妇分娩质量的比较,以期指导初产妇及产科医生对自然分娩中非药物类镇痛方式的认识及选择,从而提高阴道分娩率。方法:选取2018年12月~2019年12月在甘肃省人民医院进行阴道试产的单胎足月健康初产妇645例为研究对象,根据孕妇及其家属自主选择的不同镇痛方式将其分为3组:使用分娩镇痛仪组93例,水中待产组284例,对照组(未使用任何镇痛方式组)268例。采用SPSS 25.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三组患者的各产程时间、会阴侧切率、产后出血量、产后出血率、新生儿Apgar评分、新生儿窒息率、剖宫产率及产妇产后42天盆底功能等方面有无差异。结果:水中待产组较使用分娩镇痛仪组及对照组可明显缩短总产程时间和第一产程时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使用分娩镇痛仪组与对照组两者在总产程时间及第一产程时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三组患者在第二产程时间、第三产程时间、会阴侧切率、产后出血量、产后出血率、新生儿Apgar评分、新生儿窒息率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水中待产组患者剖宫产率低于使用分娩镇痛仪组和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使用分娩镇痛仪组、对照组患者剖宫产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1);三种镇痛方式产妇产后42天盆底器官脱垂(pelvic organ prolapse,POP)发生率比较,水中待产组低于使用分娩镇痛仪组及对照组,使用分娩镇痛仪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三种镇痛方式产妇产后42天盆底组织I类、II类肌纤维肌力比较,水中待产组优于使用分娩镇痛仪组及对照组,使用分娩镇痛仪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水中待产可缩短第一产程时间,降低剖宫产率;分娩镇痛仪和水中待产不会延长第二产程、第三产程时间;分娩镇痛仪和水中待产对产妇会阴侧切率、产后出血无明显不良影响;分娩镇痛仪和水中待产对新生儿Apgar评分和新生儿窒息无明显不良影响;分娩镇痛仪和水中待产均能减少分娩对盆底组织的损伤,且水中待产优于使用分娩镇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