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1993年美国政府对世界宣布兴建全球信息高速公路——Internet开始,网络就成了人民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如何充分利用因特网并保护其顺利发展就成为各国政府、专家研究的方向。
在因特网中有一类重要的数字产品不容忽视,这就是在网络中提供运行环境和各种公共服务的“数字过程和服务”。它们构成了网络的软件环境,若提供不当或者管理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其所服务的其他数字产品,甚至能够导致网络瘫痪。正因如此,加强对数字过程和服务的管理,寻找适合数字过程和服务的提供者和提供方式就显得越发重要了。
然而Internet是的自发性网络,网络中的行为方式绝大多数是个人行为,因此我们经常看到网络中通用性差、重复建设多、标准性差的数字过程和服务;若要提高网络的使用效率,真正需要的是通用性强,系统性强、技术性高、标准化高的数字过程和服务,这种现实的矛盾迫切的需要对数字过程和服务的问题进行研究。
本文从数字过程和服务的定义入手,首先就其含义进行了界定,并利用经济学的方法对提供方式和提供者身份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对不同的数字过程和服务由国家和私人分别提供,多头垄断提供更符合消费者利益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指出我国应加强对数字过程和服务的管理;并且借鉴国外政府对数字过程和服务的管理经验,提出了我国对于数字过程和服务的管理对策及管理进程。
建设和管理网络经济是发展我国经济重要的一部分,而数字过程和服务又是网络经济中的重点和基础,期望通过本文能对我国数字过程和服务的管理起到一定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