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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其作用和战略地位逐步明确,而整体上市作为资本市场的一种运作方式,在政策和实践层面受到广泛瞩目。在政策角度,2005年4月,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支持绩优大型企业通过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实现整体上市,目的是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国资委提出在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企业重组中,要积极组织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质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2007年,国资委再次强调了国有控股公司的整体上市问题。在实践的角度,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2003年,随着武钢集团等公司整体上市的成功,不少国有公司纷纷表示整体上市意愿,而在煤炭等资源密集型的基础产业中整体上市也成为强化企业竞争力的途径。2008年,煤炭行业并购重组以“注资整合”和“区域整合”为主,行业内11家上市公司围绕母公司资产注入进行了一系列并购重组活动。
开滦集团公司素有“中国煤炭工业源头”之称,其前身开滦矿务局始建于1878年,迄今已有上百年历史,是我国大型煤炭企业。近年来,随着神华能源、金牛能源等煤炭企业通过整体上市进行产业资源整合,开滦集团也将整体上市提上日程。整体上市作为资本运作的一种形式,其风险与收益并存,如何选择企业适用的整体上市模式,成为开滦集团整体上市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针对开滦集团整体上市模式选择及方案设计问题进行研究,对我国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开展整体上市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在回顾整体上市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针对开滦集团的发展现状、所在行业特征及企业地位,剖析了开滦集团整体上市的动因及战略定位。在此基础上,对整体上市模式进行了选择并深入分析了所选模式的适用性。然后对开滦集团定向增发收购模式的方案进行设计并概念化地分析了整体上市的操作步骤。最后讨论了定向增发收购模式实施的保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