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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多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方式,即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其资金筹措、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因此,地方政府除承担高额基建费用外,还需承担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正不断增加,国家财政支出已远远不能满足污水处理行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巨大的投资需求。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开始尝试采用多种渠道筹集污水处理行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用非政府投资发展市政公用事业。面对公私合作制(PPP,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这种新的模式,学术界将如何研究,政府将如何进行有效地管理也将是一个不断探索和总结的过程。一般而言,公私合作制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这其中既包含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对于公共服务的买卖关系,还反映了私人部门作为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与公共部门作为公共服务市场的监管者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本文着重就公私合作制的特点,其推行的原因及依靠的理论基础,在国内适用的几种常见模式,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理论研究。并结合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经验,在其进入规模扩张和体制变革的背景下,对公私合作制在该领域的实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反思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文最后将在法律法规、污水处理行业监管体系、政府职能的定位和改进污水处理技术等方面对污水处理行业公私合作模式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本研究旨在探索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公私合作模式的应用,如何有效地改善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运营效率,从而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由政府引导、各方参与及市场化运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