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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对土地所有权的深入研究,揭示了产权实际上是人们通过财产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同时在其著作中的许多章节,研究了各个社会的财产权利关系,建立了科学的产权理论体系。尤其是从高度抽象的角度分析产权制度的本质(即所有制),同时论述了具体形式的产权及其运动规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依据马克思产权理论,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对建立我国水权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文试图运用马克思产权理论,结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精神,借鉴西方现代产权经济学研究成果,从我国和我省水资源及其管理状况入手,分析当前我国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客观要求相适应的水权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揭示产权理论与水权管理的内在必然联系。明确水资源、水权、水权制度、水市场的主要内涵,提出当前我国建立水权管理制度的框架设想和主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