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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展现的是一种从微观层次(内生性农民工就业制度)的农民工就业研究,它是已有的农民工宏观就业政策研究的必要补充。 本论文通过对内生性制度理论的梳理和对内生性农民工就业制度的分析,把握内生性制度的演进逻辑。通过对内生性农民工就业制度演进逻辑的把握,找出影响农民工就业制度效率的原因,提出内生性农民工就业制度创新的途径。 本论文得出了如下结论: 1、制度是必需的,存在制度需求,就存在制度的内生。 2、由于博弈参与者不同和博弈参与者的地位不同,内生性制度的博弈均衡并非都是具有全局性和长期性意义的。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它们缺乏全局性和长期性意义形成了制度缺陷。 3、内生性制度的内生与创新并不是单向度的。当某一项内生性制度内生时,由于许多先期存在的外生性制度和内生性制度与之关联与互补,会影响其最后的制度均衡。在这项内生性制度内生的同时,还会伴生许多相关的内生性制度。这些伴生的内生性制度与这项内生性制度会发生关联与互补,构成了制度的耐久性,形成制度创新困难。同时,这项内生性制度还会与先期存在的外生性制度发生关联与互补,同样会形成这项内生性制度创新困难。但当这些与之关联和互补的制度发生制度创新时也会引发此项内生性制度的制度创新。 4、内生性农民工就业制度从内生到演进已经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并已经形成了一个整体性制度安排,基本具备了规范、激励、配置、保障四大功能。但是,它的四项功能是不强的,是浅层次的。因而,整体性农民工就业制度安排是低效率的。 5、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农民工就业政策的调整以及统一劳动力市场建立等宏观层面的改革来提高整体性农民工就业制度安排的效率是必要的,但不是惟一的。本研究表明,从微观层面来看,企业激励机制弱化是影响整体性农民工就业制度安排效率的重要微观原因。因此,从微观而言,要提高整体性农民工就业制度效率就要强化企业激励机制。 6、企业激励机制的弱化来源于相关制度的关联与互补。由于内生性农民工就业制度的多样性,内生性农民工就业制度具有五种主要的整体性农民工就业制度安排:整体性农民工建筑队装修队就业制度安排、整体性农民工城市企业就业制度安排、整体性农民工异地村镇就业制度安排、整体性农民工社区就业制度安排、整体性农民工异地小商业小服务业就业制度安排等。在这五种整体性就业制度安排中,由于制度不同的关联与互补形式,因而,构成了五种不同的企业激励机制创新的路径。然而,总的来说,这五种不同的制度创新径都是通过外生性制度与内生性制度的互动以及内生性制度的制度化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