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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是我国沙漠化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改善生态与环境,构建生态恢复、保护与沙柳产业之间的产业链条,使沙柳林经营与沙柳产业形成良性互动,是当务之急。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结果如下:(1)沙柳是鄂尔多斯风沙区自然分布的沙生灌木,有大量风蚀沙化土地可以用于沙柳造林,沙柳产业市场广阔,依托沙柳产业经营沙柳原料基地,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2)沙柳生态产业原料基地经营根据不同立地类型采取相应的经营模式。风蚀较严重的地段营建沙柳原料基地应采用“造林模式Ⅰ”、“造林模式Ⅱ”,其他地段应采用“造林模式Ⅲ”。用于人造板、发电时,下湿滩地、沙丘地最适宜的平茬周期分别为3年、4年,但也可在3~5年之间灵活;平缓滩地最适宜的平茬周期为4年;平缓沙地、迎风坡、背风坡最适宜的平茬周期为5年。沙柳平茬时间以12月~1月(翌年)为好;平茬高度以地表平茬为好。风蚀严重地段应采取带状平茬,其他地段可采用块状平茬。及时防治病虫害、控制过牧以及在风蚀严重地段设置沙障有利于沙柳的生长和控制早衰。(3)按现有造林速度,在未来5年、10年、15年沙柳林的生物产量将逐步提高到237.18×104t、310.47×104t、383.76×104t,企业规划应依次进行。(4)按现有沙柳产业生产规模计算,鄂尔多斯沙柳原料总体有余,但分布不均衡。东胜区、伊金霍洛旗、杭锦旗沙柳原料不足,其他旗沙柳原料盈余。(5)根据各旗、区的地理分布,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将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划为一个建设区,2015年以前企业保持现有规模,以缓和原料不足的局面。将杭锦旗、鄂托克前旗划为一个建设区,企业规模可以适当扩大规模,以充分利用多余原料。将乌审旗、鄂托克旗划为一个建设区,以保证在生物能源发电厂投产后的原料供应,2010年以后可以适当扩大生产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