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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旨在阐释建国以来中国农民生产生活中“负担”的发生机制和变迁。既有的关于农民负担的研究,往往只重视了农民生产性的面向国家的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在这类负担逐渐弱化的同时,另一种更具社会分化效能的消费性负担却在农村日益加重。本研究将农民的负担问题转化为生产与消费的制度安排问题,分别讨论了农民面向国家、村庄社区和家庭的三个层次的负担发生机制,以及各层次负担从集体主义时期到税费及后税费时期的变迁逻辑。因此,本研究拓展了“负担”的内涵和层次,同时,每个层面都纳入到了从生产本位到消费本位的历史过程分析之中。 从“负担”的产生机制出发,本研究将“负担”的实质都归结到“超出”这一概念上。“超出”与“农民负担”具有因果关联,不同历史时期的“农民负担”都是由不同表现样态的“超出”导致的。 本研究以一种从农民的日常消费生活中仰头向上看的视角理解国家与农民关系,同时也注意自上而下地追溯国家政策的种种变迁过程,由此可以看出农民的日常生活与国家的制度安排是相互应和的关系。毕竟“负担”的最终承受者是在村庄社会中生活的实实在在的农民,只有以农民的生活为主位来考察“负担”,才能够更加全面和深入地探究“负担”变迁的内在理路。本研究认为,在当前阶段,我们并非应该以城镇化为一元发展指向,而是需要使消费性负担保持可控状态,从而一方面发挥农村作为国家现代化“蓄水池”的调节作用,一方面促成小农生活的“低消费、高福利(幸福度)”,向一种“本体本位”的生活方式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