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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按照先叙后议的体例,通过对比方式的行文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选择本题的旨趣在于:五十年代初期的欧洲联合在欧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一时期初步奠定了欧洲联合的方向和模式,但对这一阶段缺乏深入的研究。回顾历史,总结规律,把握当今欧洲联合的脉搏,这是我在这篇文章中所要达到的目的。 文章首先叙述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防务共同体(包括欧洲政治共同体)出台的背景、谈判经过以及最后的命运(煤钢共同体成功,防务共同体夭折)。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发表联合西欧煤钢工业的声明。在舒曼计划基础上,法德等六国于1952年签署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煤钢共同体的建立,在欧洲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开创了超国家联合的范例,成为后来欧洲联合的楷模和典范,并推动了参加国经济的发展。它还实现了法德这两个宿敌之间的初步和解。1950年10月,法国总理普利文建议成立一支统一的欧洲军,刚刚成立的联邦德国也加入其中。在普利文计划基础上,法德等六国经过谈判于1952年签署了《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由于防务共同体是在朝战所造成的东西方紧张关系的形势下以及美国的强大压力下法国为避免单独武装德国而出台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内在基础不足。结果法国国民议会于1954年否决了欧洲防务共同体条约,使历时4年的欧洲防务共同体夭折。 综论部分,也是文章的重点部分,煤钢共同体和防务共同体不同的命运并不是偶然的,我用对比的方式从国家利益、国家主权、不同国家的态度及内外因互动等一些因素对煤钢共同体和防务共同体一成一败原因的分析,并从中得出对欧洲联合的几点认识:欧洲联合只能在主权国家基础上进行,不能超越主权国家的现实,特别是在政治、军事、外交等领域更不能超出主权国家的控制。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仍被界定为政府间合作的框架;欧洲联合只能首先在有条件的领域搞起来,即使在一体化程度较高的经济领域里,主权国家仍有很大的发言权,向共同体转让关键的宏观经济和金融权力涉及到敏感的国家主权问题,各国慎之又慎;欧洲联合必须有利于各参加国的利益,兼顾各国利益的平衡。到目前为止,欧盟只是一个有着某些超国家因素的主权国家联合体,欧洲联合的道路漫长而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