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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的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而推进和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要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体现社会的公平。世界各国政府提供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是教育公平,实现“有教无类”的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人类社会矢志不渝的追求,我国也将实现教育公平作为整个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转向城市,由欠发地区转向发达地区,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安家立业。其跟随入城一起生活的子女在其居住地接受教育的需求,打破了流入地城市原以区域户籍人口配置的教育公共服务的相对均等格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日趋突出,并已成为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的焦点问题之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存在的很多不和谐因素,有的表现为发展不够的问题,有的则是共享不够的问题,大多学者和专家在研究中将其主因归为流入地政府的经济承受能力、户籍制度问题和中、高考制度所致。本文认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是教育公平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政府的最基本职能,各级政府(包括流入地政府)充当着核心主体,承担着义不容辞的主要责任。在上述经济、户籍、考试制度等问题一时不可能全部解决的前提之下,流入地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责任主体意识的强弱,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从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提供主体研究入手,以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的位于上海郊区的奉贤区为例,通过实地调查、座谈、访谈以及大量数据的整理归类,从教育管理、经费投入、资源配置和入学机会等方面进行探讨,对国家层面教育相关政策,流入地政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现状,特别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供流入地政府借鉴参考,以维持义务教育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上也应有的“纯公共产品”法定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