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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泽认为,原本存在于领土国家界限内的非正义问题,随着当代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已经跨越了领土国家的这个政治界限而在全球范围内蔓延。而原有的正义理论已经无法对此做出恰当的解释,同时,今天的理论界关于正义问题的讨论缺少统一的规范。为此,新的时期要提出关于正义主体新的标准:既把这种新的正义主体的讨论扩展到民族国家以及区域限制之外,又能在共同理解的基础之上解决当前争议问题,提高解决争议问题的能力。她沿用理查德·罗蒂关于“规范”和“反规范”的概念区分,把当代正义理论归结为一种“反常规的正义”即“反思的正义”。提出“参与平等原则”,即所有人在这种全球性的社会关系中具有共同的道德立场,道德关注和从属范围一致,在一个共同的关系互动支配结构中面对正义分配的问题。她认为,这种原则是具有反身性和批判性的,有助于解决当代全球的正义问题。其观点体现了承认理论的最新发展,旨在为西方多元文化主义的公民抗议运动提供新的理论基础。弗雷泽的正义批判理论经历了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她的理论主要是在对霍耐特承认理论的批判基础上产生的。首先,在弗雷泽看来,霍耐特“规范一元论”正义观的根本缺陷是把正义的两个基本维度(再分配与承认)割裂开来,也可以认为它把一个维度简化为另一个维度。在批判“规范一元论”逻辑缺陷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再分配与承认,她建立了“观点二元论”;其后,当她的“观点二元论”在经历西方学者的批判与质疑之后,她吸收借鉴这些批判者的意见,把“代表权”融入到二元论分析体系,从而使正义的二元维度扩展为正义三维。弗雷泽的“反规范”正义理论为正义问题的讨论开辟了一种新的思路,虽然其理论还有需要完善的空间,比如她为使参与平等成立而设立的两个条件是否具有先验性并没有进行理论说明,等等诸如此类,但是,对她的“反规范”正义理论我们更多的是应该给予积极的评价。弗雷泽在时代背景呈现政治多极化、制度多元化姿态之时,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西方民主,推动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平等做出了贡献。她构建的“一元三维”的“反规范”正义理论,不仅表现出她在批判理论上的深度思考,同时也表现出一个政治哲学家对全人类的人道主义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