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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股权结构指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中附着的表决权比例不同的一种股权结构。因为将现金流权和表决权相分离,双重股权结构的优势和弊端都非常显著。一方面,双重股权结构有效地解决了公司增资扩股稀释原始股东控制权的难题,使公司在股权融资的同时保持创始人的控制地位。但另一方面,它会增加控股股东为追求私利侵占外部股东利益的风险,使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升级。本文对小米集团在港交所上市进行案例分析,意在说明双重股权结构在公司层面和市场层面展现出的优越性。香港交易所在2018年4月修订了上市规则,接受具有双重股权结构的新经济公司上市,小米集团是首家赴港上市的双重股权结构公司。双重股权结构对小米集团在股权融资、公司运营和激励人才等方面有许多潜在好处:缓解股权融资与保持创始人控制权的矛盾,有效抵御敌意收购;能够保持管理层决策的独立性,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助于实现创新型企业专业化的深度分工。另一方面,双重股权结构有一些负面影响:增加终极股东对中小股东隧道挖掘的风险;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对超级表决权受益人的约束也不足。为此,小米集团在设立双重股权结构时采取了限制超级表决权、单独披露与双重股权结构有关的风险等一系列措施,使双重股权结构能在一定的约束机制下充分发挥其优势。双重股权结构切实满足了部分科创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需求,因此受到以Facebook、谷歌、百度为代表的许多新经济公司的青睐。为了更全面地说明双重股权结构的优势,本文在案例分析的最后阐述了港交所进行上市制度改革的过程、原因及成效。很长时间以来,出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考虑,许多国家或地区的监管部门对双重股权结构一直有所限制。但近几年,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新经济公司的增长速度呈加快态势。港交所由于始终坚持“同股同权”的基本价值观,错失了许多新经济公司包括阿里巴巴的IPO。因为双重股权结构有不可替代的优越性,港交所放弃了坚守近30年的原则,进行此次的上市制度改革,以满足新经济的发展要求。港交所在保障投资者权益和适应新经济企业股权架构之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迅速从以金融、能源等旧经济占主导的市场转型成为新经济公司的上市枢纽。无论是从公司层面还是从市场层面出发,双重股权结构都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并且创始人控制权与保护公共股东利益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所以未来一定还会有更多的公司尤其是新经济公司选择这一种股权结构,有更多的市场接纳同股不同权制度。A股市场虽然目前不具备全面引入双重股权结构的市场条件,也要顺应双重股权结构的发展趋势,积极做出改变。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相比于美国股市,香港股市与A股市场的差距更小。小米集团是在港交所上市的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也是中国内地非常有影响力的科创企业,小米集团的案例分析对A股市场的未来发展更有借鉴意义;第二,本文的研究思路有所创新,除了进行单个公司的案例分析,本文还将证券市场的制度变迁作为案例的背景补充,全方位、多层次地论证双重股权结构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