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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一直实行按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同类别进行分散登记,不动产登记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严重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后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标志着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鉴于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当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现状,本文以不动产登记制度基本理论为切入点,在借鉴国内外理论成果、吸取国外较为成熟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从历史的、法律的、比较的角度较为全面地论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有关情况。以江苏省淮安市为例,运用大量的案例数据,对分散登记和统一登记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了我国实施统一登记的原因、目标任务和原则。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全国各地,尤其是市县的实施并不顺利,改革进入攻坚期。结合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的推进,重点阐述淮安市在工作组织、职责整合、机构设立、系统建设、流程再造、数据整合、窗口设立、颁发证书等不动产统一登记核心任务的实施。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了淮安市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过程中遇到的体制问题、法律问题、制度问题、农村问题等。并对各类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提出了完善制度的途径和对策,一是要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建立以政府主导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机构设置,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二是要建立完备的不动产登记法律体系,提高不动产登记立法地位,做好相关法律的修改,加快地方的立法进程;三是建立完善差别化收费制度、不动产登记官制度、登记代理管理制度和登记赔偿制度等配套制度;四要妥善处理好农村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宅基地和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开展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加快统一登记在农村的推进。这些对策措施为基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