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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领域中的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在体育知识化、科技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中产生了许多知识产权客体。对我国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范围、内容和原则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关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研究已经基本定论;2)体育电视转播权的研究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主要存在产权的归属和利益分配问题;3)运动竞赛表演的知识产权是体现体育本体特点的知识产权,目前已经引起法学界和体育界的重视,开始对其研究、探讨与争鸣;4)体育的非专利技术与体育未公开信息的研究刚刚开始;5)关于民族传统体育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有很多有力的证据,但目前对其研究和保护的力度不够。本文并就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建立和规范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了建议,为当前体育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体育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提供参考。 全文 共分五部分: 一、本部分是文章的前言。本部分论述了本文的研究任务、选题依据、研究意义和主要研究方法。 二、本部分是对知识产权一般概念的理解与界定,以及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水平的分析等。 三、本部分通过对国际社会对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目前我国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不足与差距。 四、本部分主要是对我国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体育电视转播权、运动竞赛表演的知识产权、体育的非专利技术与体育未公开信息和民族传统体育知识产权等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司法实践等进行分析,从中找出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五、本部分是我国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应对措施。本部分主要是通过上述的分析与比较,针对我国经济、社会、法律等发展水平,充分利用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借鉴国际社会的先进思路与方法,取长补短,克服不利因素,提出我国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