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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信息交流的频繁往来,广告在世界商务中已经显示出其旺盛的生命力。广告语言是广告商传递信息的主要载体,因此,越来越多的语言学者把他们的目光投向了广告语言的研究。在国外,语言研究者曾分别从语言学、符号学和交际学对广告的不同方面进行了研究。而国内的语言学界对广告语言的研究大多局限在文体学和修辞学领域。在回顾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发现从功能语言学的角度对广告语言的研究很少。因此本文根据M.A.K Halliday提出的功能语法理论对广告语篇的功能主旨如何在广告语言中的实现进行了较详实的研究。 本文论及的广告仅限于出版于杂志和报纸中的印刷类消费品广告。样本为八十篇从Times,Reader’s Digesl,U:S News和China Daily中随机抽取的消费品广告。研究过程中还采取了定量分析的方法对数据进行了检验。研究表明广告语篇的功能主旨主要通过广告语言中的物质过程和关系过程、陈述语气和命令语气、人称系统、以及情态动词‘can’和表达广告者态度的形容词来实现。接着本文又较为详尽地阐释了为何在消费品广告中广告者主要运用这些语言手段来实现其语篇的功能主旨。 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理论上,论证了功能语法理论在解释功能主旨实现方面的普遍性和充分性。实践上,为广告文案的创作提供了一些启示,如怎样正确运用语言手段来加强商品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