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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和其他企业主体一样,都以追求利润为其经营目标。但是与企业有所不同,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还承担着特殊的职能,即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资金支持,为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提供资本保障。正是由于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银行债权保护的特殊性。切实加强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在保障社会经济的总体运行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我国银行债权保护的现状并不乐观。大量企业通过恶意逃债废债、使银行债权悬空以及借助企业改制逃避银行债务等手段使得银行债权无从实现。部分个人也利用我国信用法律体系有待建立健全的“契机”逃避银行债权。社会整体信用环境的不佳以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这些不法行为的发生,增加了银行债权的实现难度。本文选择这一论题的目的就在于从法律制度方面对银行债权的保护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切实保护银行债权的实现,保障银行业的健康运转,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总体运行质量。本文除了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分为以下四个部分。一、银行债权法律保护概述。该部分首先对债权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介绍,进而对本文论述的银行债权进行了界定,即银行债权是指银行基于放贷行为产生的,并依法享有的要求借款人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按期还本付息的权利。最后对银行债权进行法律保护的意义进行分析。二、银行债权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分析。该部分就对银行债权保护影响较大的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社会信用立法以及银行法等法律制度进行论述,着重分析各项法律制度与银行债权的关系,从而为本文的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的论述做好铺垫。三、我国法律制度对银行债权保护的缺陷。该部分主要从社会信用立法、企业法律制度、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规范、司法效果等外部因素以及银行自身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各自在银行债权保护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为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依据。四、银行债权保护的法律对策及完善。该部分针对我国部分法律制度在保护银行债权方面的缺陷和不足,在信用法律体系建设、企业法律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对策和建议,期待我国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并能从根本上确保银行债权的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