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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环境保护要求越来越严格,减排力度不断加大,对低浓度二氧化硫的治理要求更加紧迫,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企业将很快被停产、淘汰。鉴于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冶炼厂受减排目标的强制要求,本次研究依托来宾冶炼厂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结合广西环保厅科技标准处提出的“广西有色冶炼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现状调研与对策研究”课题和来宾市“十一五”非电力行业烟气二氧化硫治理重点项目,以来宾冶炼厂锡系统为主要研究对象,采取氧化锌法进行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试验研究。广西有色冶炼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治理现状调研结果表明,全区锌锡冶炼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普遍不高,平均仅为0.2%,不能直接用于制酸,目前主要采取间接制酸法和湿法烟气转化脱硫法进行治理。同时调研也发现这些企业存在以下问题:(1)冶炼工艺落后,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范围不大;(2)制酸法治理效果好,但尾吸脱硫装置安装及运行不正常;(3)烟气脱硫法运行成本高,副产品难以综合利用;(4)企业环保管理不到位,清洁生产重视不足。与其它脱硫方法相比,氧化锌法具有吸收效率高、吸收剂来源充足、循环利用度高、节省投资和运行费用等明显优势,而广泛应用在铅锌冶炼企业的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实践中。从前人的研究成果中,不难发现,影响气液接触状况的二氧化硫入口浓度、浆液固含量、液气比、空塔气速等参数以及浆液酸度是影响氧化锌脱硫效率的主要因素。因此,本次试验是通过改变烟气二氧化硫入口浓度、浆液pH值、浆液固含量、液气比、空塔气速等工艺条件,探索工艺条件改变对脱硫效率的影响,寻求合理可行的处理参数。试验以来宾冶炼厂锌系统产生的氧化锌烟尘作为吸收剂,采用氧化锌法处理锡系统产生的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锡系统低浓度二氧化硫主要产生于粗炼车间的沸腾炉、反射炉、烟化炉。本次试验是工业性试验,即在2009年11月开始进行,历时半年时间完成单因素试验和综合试验。单因素试验结果表明:(1)二氧化硫入口浓度在小于13650mg/m3的范围内,脱硫效率随着浓度的增加而变大,当浓度达到13650mg/m3时,脱硫效率达到最大值,然后随着浓度的增加,脱硫效率反而下降。(2)在酸性条件下,脱硫效率随着浆液pH值的增加而增大,近似为线性关系,但增加到一定程度(pH=5)后,脱硫效率增大不是很明显。(3)浆液固含量在大于12%的范围内,脱硫效率是随着它的增加而相应提高。(4)脱硫效率随液气比增加而增大,但液气比达到4.5%之后,脱硫效率不再显著增大。(5)在空塔气速小于5.43m/s的范围内,脱硫效率随着气速增加而变小;在大于5.43m/s的范围内,脱硫效率与空塔气速呈正相关。综合试验结果表明,在二氧化硫入口浓度为13000mg/m3,氧化锌浆液pH=5左右,浆液固含量为14.3%,液气比为4%,空塔气速为4.8m/s工艺条件下,脱硫效果最佳,吸收效率高达95.1%。本次研究为锌锡冶炼企业低浓度二氧化硫治理工程设计、运营提供了科学依据,对类似企业完成持续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受到研究时间、研究成本和企业条件的限制,本次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试验不能对空塔气速-脱硫效率曲线做出明确的解释,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