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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针对人口老龄化,我国社会养老体系的基本框架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机构养老是社会养老体系的重要部分。但是,现有的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等设施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并且,长期以来由国家包办社会福利的制度已经不能够应对社会养老的压力。因此,本文关于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机制的研究,对推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促进民间资本投资老年服务事业、缓解老龄化压力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以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出发点,结合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政策思路,重点分析了近年来民间资本在社会养老事业中的发展状况,深入剖析了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养老的投资机制、经营机制与管理服务机制。目前,我国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养老的现状是:民间资本投资效果比较积极,但是投资总量有限,投资意愿有待提高。同时,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养老过程也存在着问题:投资额度、养老服务产品、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不足,尤其在企业运作、项目立项、土地获取、金融支持、运作主体等方面的重重障碍,究其原因在于各种优惠政策落实的不足、政府部门间职能分工难以协调、社会养老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缺乏等政策层面的问题。论文通过借鉴美国和欧洲国家在多元化社会养老参与主体、建立民间资本投资回报通道等方面的经验,从民间资本投资的社会养老机构自身和政府政策系统支持两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一方面,投资社会养老领域的民间资本需要一个良好、公平、适应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的社会竞争环境,民间资本要与国办养老机构具备同等的社会地位;民营养老机构要具备经营管理与服务模式的创新能力,保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民间资本投资社会养老过程中,政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市场准入之时要成为政策法规的制定者;在养老服务的管理组织阶段,政府要承担监督管理的职能;为保障全面缓解社会养老压力,政府应该解放思想,努力研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的新型途径,以支持民间资本的持续投资、扩大投资,增加社会养老领域的资本总量,最终解决社会养老问题,为建设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