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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改革进程的深化、经济政策逐步宽松,一方面,国外保险巨头进入中国市场,另一方面,中国本土的保险公司无论从数量还是规模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保险企业开始选择集团化这种企业组织形式。然而,相比起国外的集团企业,中国保险企业集团化的历史相对短暂:中国保险企业集团化始于2002年《保险法》的修订。那么,中国目前的经济土壤以及保险行业企业内部实力与认知是否真的能够培育集团这种组织形式,避免产生保险企业组织框架的形与提高企业经营绩效的实分离的后果?针对这个问题,本文通过对人保、国寿、太保和平安集团1999年至2012年的原始数据,运用SBM方向性距离函数和Luenberger全要素生产率统计工具进行实证研究后认为,我国保险企业集团化仍处于初级阶段,集团化并没有真正推动我国保险企业经营绩效的提高。从效率角度来看,集团化后的保险企业总体经营效率要高于集团化前水平,平均提高6.68%,但是如果将经营效率分解到各家样本公司可以看出6.68%的提高幅度主要得益于人保集团,而其余三家企业提高的幅度很微弱甚至在平安出现了负增长情况。根据效率进一步分解的结果,人保经营效率的提高主要是投资效率与赔付支出管理能力的增强;从全要素生产率角度来看,集团化后的总体水平较集团化前降低,根据生产率指标的分解情况可以看出,除了技术规模变化在集团化后是增加的,纯效率、纯技术以及规模效率变化指标都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本文认为中国的保险企业应该摒弃过去粗放的管理模式,稳扎稳打、步步为营,逐步推动集团化进程,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营绩效的目的。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将研究目标缩小到特定群体:中国的保险集团;2、在实证研究的过程中引入了“坏”产出,从而减少甚至避免了只考虑“好”产出带来的夸大集团化对中国保险企业经营绩效影响的可能性。本文的局限性在于:1、对于保险行业投入产出的变量学术界没有统一标准,这使得变量选取依赖于研究者个人的判断;2、由于中国保险集团化企业只有九家,根据模型及研究问题的潜在要求最终进入样本只有四家公司,样本量偏小。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章为绪论,该部分对论文研究目标及背景做了介绍,阐明集团化对我国保险企业经营绩效影响研究的必要性,同时列举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为接下来的研究做好基础;第二章的内容主要是从理论上对集团化企业进行研究。由于集团化没有统一的定义,因此在该部分,文章首先整理集团化的概念,并结合我国保险企业实际情况,对本文范围内的集团企业进行界定;接着,本章运用组织演化理论从变异、选择和保持三个阶段进行企业组织演化机理的研究,分析集团企业的形成原因;最后,该章将企业集团化具体应用到中国的保险行业,介绍中国保险集团产生的原因及特点。第三章为集团化对中国保险企业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该章运用SBM方向性距离函数和Luenberger生产率及其分解指标对四家保险集团1999年至2012年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集团化对中国保险企业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影响较小的结论,并结合中国具体的经济背景提出我国保险集团化仍然处于初级阶段,集团化并没有真正的推动中国保险企业经营效率提高的观点。第四章为总结,在该部分,本文针对上章实证分析中总结出来的我国保险公司集团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建议:中国保险企业应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品结构转型;拓展新的营销模式、促进营销渠道多元化发展;优化资源整合、促进企业运营效率提高。在最后一部分本文对文章的创新点及不足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