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现代金融服务整体框架中,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相对来说最为落后。要改变农业发展资金缺乏的困境,可以以农民融资问题为切入点。但是长期以来农民手中的一些资产经营权,比如土地、房屋、林业等,均不能被当做抵押物以换取贷款支持,重庆市开全国之先河,在全市范围率先开展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和林权等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本研究主要分析了重庆市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实际情况以及收获的效果,通过分析发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实施,对撬动涉农信贷资金投入较快增长、有效满足农村创业群体资金需求、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居民增收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在当前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实际工作中,也还面临着抵押贷款不畅、不同类型抵押进展不平衡、金融机构和农村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农村“三权”抵押手续办理难、农村“三权”价值评估难、金融机构授信“门槛”高等诸多问题。研究的主要结论是:(1)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开展是有必要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能在保持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保持不变的基础上,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核算出农村居民房屋和林权等农村资产相关权益(使用、经营、收益权等)的价值,有效解决了农村发展资金投入的短板,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具有现实意义。(2)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中的风险不容忽视。虽然重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收获的成效是比较理想的。不过我们也要客观地认识到,重庆农村三权抵押的实施依旧有着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政策制度风险、权属不清风险、价值评估风险、资产处置风险、保障不到位风险等等;这些风险,有些是可能对银行造成损失,有些可能威胁农民利益,无论何种情况,都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密切关注。(3)产生风险的原因有多重。本身三权抵押贷款风险类型多样,相对应的在产生的这些风险的原因也有多重,我们提炼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法律及配套政策的缺失,风险补偿、转移、分担机制不健全,市场中介组织发展不成熟,利益主体规避风险的强烈愿望以及农业产业自身的风险等。在分析三权抵押风险原因的基础上,本文对重庆市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提出了几条政策建议,主要集中在从制度上突破法律对农村资产的束缚、加强农村“三权”抵押融资配套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农村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探索建立农村三权抵押物处置机制、完善农村“三权”抵押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