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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国家对种子企业进入政策逐步放宽,跨国种子企业正在一步步深入到我国种子市场,并大量“侵蚀”着民族种子企业的市场份额,这种“入侵”所带来的中国的粮食安全成为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问题。然而在面对这一现实情况时,中国种子企业也应该进行反思,“洋种子”为什么能够迅速进入中国市场,并占有一席之地?为什么“土种子”在“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下却在慢慢丧失竞争力?“洋种子”的优势是什么,而“土种子”的劣势又在哪里?带着这些思考,本文以黄淮海玉米区的天津和山东的玉米种植户作为研究对象,以顾客资产为切入点,根据现状分析以及主成分分析方法的运用对跨国玉米种子企业和民族玉米种子企业的顾客资产进行比较,试弄清两类企业的顾客资产驱动因素构成的异同,找出跨国种子企业能够占据一方市场的有力证据以及民族种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表现出的不足之处,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为中国国内种子企业更好的发展提出建议。文章通过对玉米种子企业的现状分析和实证研究,主要形成以下四点结论: (1)我国玉米种子企业与跨国玉米种子企业经营绩效和研发投入存在差距,且后者的经营绩效与研发投入比例明显优于前者。研发投入的差距导致了民族玉米种子企业的核心价值资产低于跨国玉米种子企业。 (2)跨国玉米种子企业在战略发展过程中实行纵向的一体化,且发展多种经营,在所兼并企业的营销网络及政府关系等基础上提升关系资产;而民族玉米种子企业战略发展方向较模糊,在顾客资产的提升上处于瓶颈期。 (3)我国玉米种子企业与跨国玉米种子企业在顾客资产构成的三个维度的划分上基本保持一致,但是主成分重要性排序上出现差异:国内种子企业的主成分重要性为价值资产→品牌资产→关系资产,跨国种子企业的主成分重要性为价值资产→关系资产→品牌资产。 (4)我国玉米种子企业与跨国玉米种子企业的在顾客资产三个维度细分的子因素构成中,存在一定差异,跨国种子企业将种子的三大基本属性列入关系资产,而国内种子企业将其列入价值资产;跨国种子企业将种子的经济能力层面的价格接受程度放置品牌资产中,而国内种子企业将其列入价值资产等。 最终通过对研究结果的讨论,对中国玉米种子企业的发展从企业经营管理和制度两个大的层次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为中国种子企业在种子市场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从而促进中国种子企业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