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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慈善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与慈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慈善募集形式多样化、慈善组织类型更加丰富、慈善项目的内容愈加广泛、慈善意识深入人心,总的来说,慈善事业已经迈入了走向成熟的新台阶。
但由于我国有关慈善事业的各项政策制度尚未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而慈善事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问题。以“郭美美事件”为代表的慈善丑闻使整个行业面临严峻的慈善危机。而危机的背后,暴露出的是慈善组织行政化官僚色彩重、民间慈善组织发展空间有限、慈善行业公信力不足、慈善监督机制缺失、慈善组织专业化水平较低等一系列制约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以官办慈善组织为主导政府支配模式已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因此,本文以杭州市5家具有典型代表的慈善组织为研究对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访谈。在此基础上,从政府(一)非营利组织关系类型的视角着手分析我国慈善组织的发展模式类型及其存在问题。官办慈善组织的内在缺陷和慈善事业的社会性决定了民间慈善事业将是中国慈善发展的方向。民间慈善组织具有亲近基层、组织灵活、富有理想主义色彩和社会责任感的天然优势,因此挖掘民间慈善组织的生存发展空间,探寻其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失为缓解当前慈善危机的一种途经。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通过调整慈善发展的法律制度环境和提升慈善组织综合能力两个方面加以改善,具体包括理顺“政慈”关系明确界定政府职责、建立多层次的慈善监督体系、传播现代慈善文化、提升慈善组织专业能力等,从而促进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