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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童问题是世界各国和地区长期存在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国政府在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中,一直作为最主要的救助主体,但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以及政府职能的深层次转变,作为新兴社会力量的民间组织已经参与到我国的公共事务中来。
本文以治理与善治理论为理论基础,基于对天津市的流浪儿童救助中政府和民间组织合作调研分析,对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中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合作机制从合作角色及功能、合作方式与合作过程来进行细化研究。通过研究发现,流浪儿童救助中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合作机制已初步建立,但比较脆弱,存在诸多不足。如合作程度不深,双方角色定位不科学;合作方式相对传统,缺乏一定的灵活性;资源整合不充分,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评估等问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公民社会发展不成熟、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民间组织自身发展不规范。在研究的基础上,论文进而提出了完善政府与民间组织合作机制的建议,即科学定位双方角色、构建多种合作关系、共享关键救助资源;并对二者间的相互监督与绩效评估进行了思考,力争发挥两大救助主体的优势,完善二者的合作机制,以实现对流浪儿童救助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