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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我国政治体制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我国政府的管理职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已经不断的深入到所有行业和社会的各个角落。在管理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的运行机制中,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其未来的发展前景和中介作用就不可小觑。 近些年来,我国的律师行业发展迅速,执业机构、从业人员的数量都有大量增长。但是,从整体来看,一方面我国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偏小,起步较晚、发展和管理还存在过去老的行政管理体制僵化思维影响的前提下,难以应对全球化形势下来自大型商业公司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和外国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另一方面,其从业人员成分复杂,管理模式各自为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建设尚未完全健全,很多律师事务所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困难,难以有效满足社会对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 本文将对律师事务所的产生、发展脉络、西藏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状况进行梳理,并以拉萨市若干个律师事务所作为典型展开深入研究。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社会学、管理学的理论,剖析社会中介组织在西藏的孕育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借鉴国内和西方律师事务所发展的经验,尝试提出符合西藏实际的律师事务所的有效成长路径和规范化管理的思路,从而使西藏律师事务所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并在构建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小康西藏中起到积极作用。 在具体内容的构架上,本文的绪论交待了研究的背景、意义和研究的思路、方法。第二部分界定了律师事务所作为中介组织的涵义、中介组织相关理论基础以及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内涵。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澳大利亚、香港和北京地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及比较。第四部分是西藏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概况及管理模式,并以拉萨市为典型案例分析了我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问题。第五部分就西藏律师事务所管理失范提出解决的办法即西藏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