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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热点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代理理论,两权分离使得外部所有者和内部管理者之间存在代理冲突和信息不对称,为了激励管理者努力工作,降低两权分离造成的不良后果,以会计盈余为衡量指标的高管薪酬激励制度在我国普遍发展起来,但是,在现实中这种激励制度却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尤其近些年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以来接连发生的会计丑闻,暴露出了这种高管薪酬激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诱导了上市公司高管们通过盈余管理来实现自身利益的行为。因此,基于会计盈余的高管薪酬激励制度引来了人们的质疑,在我国普遍实行的薪酬激励制度是否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治理效应值得怀疑,所以,对该问题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国内外理论界的学者们对此并未达成一致观点,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展开的。由于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使得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模式与国有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而且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部分高管来自于控股股东单位或者存在总经理与董事长两职合一的情况,使得高管控制权相对集中,高管们对于报酬契约的制定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本文试图从高管控制权角度和企业性质角度对高管薪酬激励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专门的研究。
本文选取我国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2007-2010年间的会计盈余、高管薪酬、高管控制权数据,使用修正的截面Jones模型计算样本公司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两个角度分别,实证分析高管薪酬激励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并实证分析高管控制权对高管薪酬激励和盈余管理关系的影响。在本文的最后,针对实证分析出的情况,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