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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尝试对西方现代诠释学的艺术哲学向度加以考察与批判,而贯穿于这一考察与批判的核心问题,则是艺术真理的问题。 全文除导论和结语之外,共由五章组成。 第一章到第四章的主要内容是对西方现代诠释学的艺术哲学向度的批判性考察。第一章对作为现代诠释学哲学前史的古代诠释学及近代诠释学与艺术之间的关联进行简单的历史回顾。第二章讨论作为现代诠释学起点的诠释学“存在论转向”,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的基本内容及其艺术哲学向度,以及理解的存在经验与艺术真理的关联等问题。在伽达默尔这里,艺术经验就是一种存在论意义上的理解经验,是一种意义理解的真理事件。因此,艺术的真理就是理解的真理。第三章讨论围绕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展开的“诠释学论争”及其艺术哲学意味的问题,具体包括伽达默尔与赫施之间的“意义与含义之争”,伽达默尔与阿佩尔之间的“经验与先验之争”,伽达默尔与哈贝马斯之间的“理解与批判之争”,以及伽达默尔与德里达之间的“对话与解构之争”。第四章讨论现代诠释学的另一代表人物利科的诠释学理论的艺术哲学向度及其艺术真理论的问题。利科通过诠释学的“迂回之途”和文本解释的“诠释学之弧”把诠释学的方法论、认识论、存在论贯穿起来,揭示了理解的艺术真理的多层性。艺术真理的结构可以通过隐喻问题来说明。艺术的真理不仅仅是理解的真理,也是隐喻的真理。 第五章旨在更明确地厘定西方现代诠释学的艺术哲学向度及其艺术真理论的限度,并在此批判性的反思的基础上初步描绘出新的可能的“个体化理论设计”。现代诠释学把艺术真理揭示为理解的真理。“意义内在性”问题构成了诠释学及其理解的真理的限度。“意义内在性”有两层意思。其一是意义的“先设定”,其二是理解的“自循环”。它是诠释学在存在论上规划自身的边界。为了走出诠释学及其艺术真理论的边界,必须重释艺术作品的存在。创造作为作品世界的构形、作品意义的生成与作品真理的发生,是被诠释学遮蔽的作品存在之维。艺术作品的存在就是理解与创造的张力的存在。与此相应,艺术真理就是理解与创造的真理,它表现为作品意义的发生与展露及其张力关系。理解与创造及其张力的经验在存在论层次可以视作一种意义与行动的存在论。因此,艺术真理作为理解与创造的真理也就是意义与行动的真理。不过,在意义与行动的交织之中,行动具有优先性。行动的真理性就是自由。因此,艺术的真理即是自由。在迈向艺术真理的途中,我们倾听着的,乃是行动的呼声与自由的召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