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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在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功绩卓著。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加快建立法制国家以及培养个性鲜明的创新人才的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使传统的辅导员工作理念及辅导员工作方式面临挑战。因此,高校辅导员工作必须与时俱进,认真落实依法治校的基本精神,增强辅导员工作法律意识,落实辅导员工作的法律规范,这既是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要求,也是深化高等教育体制的必然选择。 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高校辅导员工作法律意识不强,素质教育成果并不理想。辅导员工作侧重突出学校的权力,对学生个人合法权利缺乏全面了解,个别辅导员工作中的某些方面存在着以管代法的现象,伤害了学生的积极性,导致学生对辅导员工作的逆反和抵触情绪,客观上的教育效果不佳。新时期,塑造在个性基础上的创新型人才教育目标,要求辅导员工作必须规范和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和要求,规范辅导员工作教育管理和服务行为;坚持辅导员工作公平、公正等原则,从这个意义讲,提高法律意识成为改善新时期高校辅导员工作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教育部颁布多个文件规定学生的基本权利,包括被公正评价的权利、发展的权利、个人的隐私权等基本权利,要求辅导员工作必须落实法律规范,转变辅导员工作的理念,转变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增强辅导员工作法律意识教育的核心在于坚持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相统一的原则,树立为学生服务,依法开展辅导员工作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建设高效的学生管理工作程序和机制等。辅导员工作要树立依法管理、依法教育、依法服务的工作理念,保证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权力的有效运行;确保辅导员工作尊重并维护好学生教育权利,使学生能够充分实现自身教育权利。我们要通过建立并完善学生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使辅导员工作拥有规定明确、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制度,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健康成长的氛围;通过为学生提供严谨的教育管理和良好的服务,关心学生、尊重学生、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实现辅导员工作依法管理还要建立和健全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健全完善辅导员工作中遵循的法律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适应我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需要的法律规章制度。调整完善我国原有高等教育法律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