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合同附随义务作为合同义务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是源自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兴起和发展。随着诚实信用原则运用的越来越广泛,合同附随义务也日益被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所重视。我国《合同法》在借鉴国内外学说和判例的基础上,将附随义务规定到《合同法》之中,在附随义务法定化上迈出重要一步,符合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趋势,具有进步意义。但是,附随义务的研究在理论界向来具有较多争议,我国《合同法》对附随义务制度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附随义务制度的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有鉴于此,笔者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合同附随义务的理论界定问题、附随义务的功能和类型问题、附随义务的违反以及我国附随义务制度所存在问题进行粗浅探讨,试图为附随义务理论做出有益的探讨。本文除了导言和结语以外共有四章。第一章是合同附随义务的理论界定。本章详细介绍了附随义务用语称谓的界定、附随义务详细含义的界定、附随义务特征的界定,再通过与其他的合同义务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之后,对合同附随义务的基本理论进行界定和总结。第二章是合同附随义务的功能、分类和类型。本章详细介绍了附随义务的五种功能、学理上对附随义务所做的分类以及附随义务的几种典型类型:保护义务、通知义务、保密义务、协助义务等。第三章是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本章包括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性质、违反附随义务应适用的归责原则、违反附随义务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违反附随义务之后的法律后果等问题。第四章是我国合同附随义务制度的检讨。本章首先介绍了附随义务的法定化和合同附随义务在我国的法定化,然后对我国合同附随义务制度的法律规定进行粗浅的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