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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深受儒、道、释三家哲学思想影响,三家哲学都对“静”有深刻的认识。中国古典艺术是三家思想在美学上的具体运用和反映,尚静尚和也就在古典艺术中随处显现。尤其是书法,作为中国特有的一门艺术,由于是静态的、纯黑色的、纯线条的、抽象性的,“静”成了其重要的艺术性格。根据自己平时书写的经验、观看作品的感受、以及阅读历代书论的发现,无论是书写法度的发展过程上,或者是书法作品的审美追求上,还是书法创作、欣赏的心理特征上,书法艺术“静”的特性处处有所显现。本文运用归纳、辨析、比较等方法,试图分析“静”在书写法度的发展过程上、在书法作品的审美取向上、在书法创作、欣赏的心理特征上的具体表现,从而阐释“静”在书法艺术中的多层含义。全文分为四个部分论述。第一部分追溯书法审美的哲学基础,寻找书法“尚静”特征的根源。儒、道、释三家思想都含有对“静”的追求。道家中,老子认为“虚静”是“观道”的先决条件;万物的“本根”是“静”;事物的发展“由静生动、由动归静”;提出“涤除玄鉴”等美学观念。庄子进一步倡导“心斋”、“坐忘”的境界。儒家思想讲求“和”,在哲学思想、治国理念、修身养性、美学观念等方面都体现出“静”、“和”的特征。释家更是推崇“静虑”、“静观”的修持方法,强调内心的“宁静”。第二部分讨论书法书写法度在发展过程上的重要特点。书法之法合乎“自然”规律,根据历代书论中的书写法度可以发现,书法发展过程总体呈现“静态”的特点,可谓书写法度“千古不易”。文中摘录了关于书写工具、执笔、用笔、结体等方面的书论来具体论述,并与中、西方绘画进行一定的比较。另外,从书法学习的过程来看,也呈现出“静态”的特点。第三部分从书法艺术的审美取向上探讨。关于书法的“中和”美、“静穆”美的讨论,是本文的一个重点。通过对“中和”与“冲和”的辨析,阐明“中和”美的内涵,本文将“中和”美(“静穆”美)放到两个层面上来理解。作为书法的审美特征与理想时,儒、道、释三家都追求“和谐”、“静美”;作为书法美的构成法则时,通过矛盾的对立统一,达到“和谐”、“静美”。这里先对古代书论中体现辩证统一的因素作总体的摘录、评点,接着对书法结体上与用笔上对立因素的协调进行论述,突出“多样统一”、“相反相成”下的“静”。第四部分重点研究书法创作与欣赏中的审美心理。先论述创作前应有“虚静”心态、宁静的环境,书写过程中也贯穿着“虚静”心理,欣赏的心理特征是“以静观动、静中见动;动中见静,复归于静”。书法艺术既是有造型的,又是抽象的;既是抽象的,又是意象的。正是其抽象性、模糊性及内涵丰富性,决定了对其理解和观赏应该“静观默察”。书法欣赏就是审美观照,需要想象、联想、通感、移情等。另外,书法实践还具有与打太极拳相似的“动中求静”的“静养身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