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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的发展,风险管理成为各行各业的热门话题。尤其是在当前金融海啸席卷全球的环境下,各国的经济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各项产业也出现了停顿、甚至是倒退的趋势。保险业同样遭受重创,很多商业保险公司,不仅在投资方面损失惨重,同样在涉及信贷保险的业务上也亏损严重,即便像世界最大的美国保险集团(AIG)都因此濒临破产,需要政府进行援助才得以继续营运。那么船东保赔协会,由于其规模远远小于大型商业保险公司,其抗风险的能力是否足以使其生存下去?
船东保赔协会,是船东的一个互相保护的特殊保险组织,其渊源可追溯到12世纪末13世纪初的意大利北部早期海上保险,16世纪海上保险扩展到以阿姆斯特丹等港口城市为主要中心的西北欧,随后海上保险的重心转移到并发达于英国,17世纪随着英国伦敦成为世界航运重镇,从而使其也逐步成为海上保险的中心。在历经了18世纪垄断的保险市场时期导致海上保险失灵后,船舶(壳)保险协会在船东间互助共益的基础上出现了,其非盈利的互保模式降低了船东的成本,提高了船东的抗风险能力。但随着协会的规模逐渐扩大,市场竞争也随之加剧使协会风险控制降低,导致船舶(壳)保险协会在恶性循环中走向衰退。
这时海上航运所带来的船东责任增加与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分歧,这些潜在的巨大责任所带来的威胁使得19世纪中叶的船东寻求新的保障乃大势所趋。于是有的船舶保险协会改造为“保障”(protecting)或“保护”(protection)协会,旨在减轻新的风险负担的新协会得以诞生。随后在航运事业发展所产生的新的船东责任促使下,新的协会将“赔偿”-词加到该协会的名称中。大多数较大的协会都将保障和赔偿业务合并起来,因为划分为二的承保理由已经不复存在。至此,保障协会发展成我们现在熟悉的“保障和赔偿协会”(P.&I.Clubs)。在此之后的19世纪下半叶及20世纪初的几年中,其他多家大型保赔险协会纷纷成立了。
为了保证船东保赔协会的平稳营运,1899年在伦敦成立的其中五家保赔协会组成了伦敦集团(The London Group),其初始目的是在加入集团的船东互保协会之间相互分担大额索赔,可算得上是协会间的互保组织了。目前,国际保赔集团成员共有13家,承保了全世界90%以上的商船队的保赔保险。其单次事故责任的偿付能力高达3.05亿美元。
船东保赔协会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向会员提供保赔保障,其承保风险主要来自会费的收取以及理赔和风险控制。保赔协会会员同时即为保险人又为被保险人,保赔协会的会费制度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一次性相对固定的保费差异很大,其年度会费一般包括预付会费(Advance Calls)和追加会费(Supplementary Calls),同时在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协会还能收取非预算的会费(Unbudgeted Calls)。
虽然非预算会费能随时弥补协会的财务损失,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为避免船东因会费过高而转会,保赔协会在理赔和风险控制方面同样很多风险需要面临。在理赔方面,如何在法律责任和船东的商业利益间取得平衡是理赔服务的一个重点。而在风险控制方面,提高协会的入会吨位规模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避免高风险船舶入会带来巨额损失之间的矛盾,也是需要保赔协会所关注的。
由于近年来索赔随着全球船队的增加而增加,大多数保赔协会由于市场竞争,在承保上处于亏损经营,那么在不收取非预算会费的情况下,其弥补亏损的方法就是通过过往的盈余资产进行投资。其投资配置一般包括现金、债券、股票和对冲基金等。这些在过去几年获取巨额盈利的投资配置,在金融海啸的环境下使的各家保赔协会损失惨重。其后果就是向船东收取非预算的会费(UnbudgetedCalls),甚至通过向金融市场举债来弥补自由准备金。
本文通过引用加入国际保赔集团各保赔协会的大量历史数据来比较了以往承保和投资方面的得失,并对其尚未披露的财务风险进行了预估。并据此以经纪人角度对各保赔协会做出评估并向船东提出一些应对策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