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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体育除了竞技性和欣赏性以外,另一个重要的趋势就是逐渐商业化。正因为如此,体育无形资产的商业开发已成为我国体育经济学研究的热点问题。近年来,国内学者围绕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做了多方面的研究,但至今还没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深入分析在我国现有体制下优秀运动员的开发模式,关于中国田径优秀运动员商业开发的研究则更是空白。
探索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优秀运动员商业开发模式不仅是体育产业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而且能使优秀运动员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能满足多个利益主体的需求,在现阶段对我国各个运动项目优秀运动员的商业开发也具有普遍的参考、指导意义。
本文结合体育市场营销学理论、价值链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采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实证分析法,针对中国田径优秀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制约因素,结合2004年雅典奥运会¨0米栏冠军刘翔的商业开发实例,探讨在现有管理体制下中国优秀田径运动员商业开发应遵循的原则、内容、类型和模式,以期为其它项目优秀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开发提供参考、借鉴。
通过对中国田径优秀运动员无形资产开发进行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中国田径优秀运动员具有巨大的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运动成绩和运动寿命是决定其价值的重要因素。2、中国田径优秀运动员的商业开发应遵循四个原则:①适度开发原则,②相关性原则,③共赢目标原则,④有效沟通原则。3、中国田径优秀运动员商业开发的内容包括优秀运动员的标识、私人物品、信息及其载体、需求等,其.类型包括名人型和专家型。4、中国田径优秀运动员的商业开发采用协会自主开发、中介组织辅助,分级开发、总量控制,以及建立有效分配机制的模式。5、中国田径优秀运动员的商业开发模式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
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这个模式在较长的时间内将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合理有效的运动员无形资产商业开发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中介市场的成熟,这个模式也将会随着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被更加成熟、先进的模式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