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面临着贫富分化、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重整和观念转变等等尖锐问题。在这样一种过渡性社会中往往充满了各种社会冲突与动荡,而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死刑适用更是最后一道防线中的重中之重。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民众法律意识增强,对于一些涉及权贵或官民之争或弱势群体维权的死刑案件颇多关注,特别是在自媒体发展的助推下,民意的表达更加顺畅,民意能够迅速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并成为影响某些案件死刑适用的重要因素。民众对个案的关注并不仅仅局限于个案本身的案情或者是个案的审判结果,而是关注个案背后所折射的不同利益群体。该个案之所以被民众关注,是因为它触发了民众广泛的利益认同,具备了一定的公共性,从而形成了利益表达和维护的需要。一旦处理不妥,这种民意就可能发展为对社会不满,对政府不满,对司法不满,从而进一步加剧民意与司法的冲突。从历史来看,死刑适用与民意之间的互动关系由来已久,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民意与死刑适用的互动更加深入,更加频繁,民意在死刑适用中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从实践来看,民意对死刑适用判决的影响,似乎并无明显的规律性、确定性可言。笔者收集了大量民意关注的刑事个案,通过整理分析发现,在某些案件中,民意对死刑判决的促进作用可能是明显的、正面的、积极的,但在另外一些案件中,民意对死刑判决可能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民意在死刑适用中的客观影响,厘清其影响力、影响面、影响方式等,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及规律之所在。通过对涉及死刑适用的个案的研究可以看出,对于一些残忍杀害被害人或贪赃枉法或身份为“官二代”、“富二代”的被告人,民意几乎一致要求判其死刑,这其中就蕴含了民众仇官仇富的心态,而这种心态的产生又得归结于社会转型时期的贫富分化、社会分层等;对于一些弱势群体与权贵斗争的案件,民意大多要求对弱势群体轻判,对权贵重判,这其中就体现了当前社会弱势群体遭受了许多的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民众希望通过个案的呼吁来改变现状;对于一些精英犯案或者新型案件,民意分歧较大,也期望司法做出公正判决来引导民众行为,这说明随着社会的转型,更多的新的矛盾不断涌现,如何正确面对,民众需要司法做出正确引导。当前我国死刑适用与民意之间的关系的应然走向是民意的影响可以促进司法改革,让死刑适用更加规范;死刑适用的规范也会让民意更加信服,从而更加支持司法审判,同时死刑适用与民意之间将会有更多的互动。当然,民意不能直接影响个案,这不是公平正义,甚至可能是最大的不公平,因此我们需要用制度引导死刑适用与民意良性互动,正确的死刑适用能带动民意的支持,民意的极大影响会促进死刑适用的改革,两者相互促进,共同作用于转型期的中国,共同促进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域外发达国家处理死刑适用与民意之间互动关系的方式、方法值得我们学习。在这些国家,民意不能直接影响死刑适用,但是民意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到审判阶段或者在立法阶段就把民意纳入考虑中,从而发挥民意应有的作用。在研习域外经验的同时,应结合我国实际,总结出适合我国当前形势的恰当方法,保障我国死刑适用与民意保持良性互动。首先死刑适用应该要尊重民意、甄别民意、引导民意,不能一味地顺从民意;其次要通过多项措施保障死刑适用与民意的良性互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培养良好死刑观念,以良好的死刑观念来改变民众一味地要求杀人偿命的陈旧观念;二是建立良好制度,引导民意进入司法,让理性的民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规范媒体报道,尽力保障信息真实,防止片面的信息误导民众;四是坚持公正审判,严格树立司法权威,让司法公正赢得民众的信任;五是公开审判信息,全面消除民意误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