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婚同居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北京化工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andy_w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60年代以来,科技和社会变革剧烈改变了人们的性行为,避孕技术的出现,婚姻道德和性道德观念的变迁,使得非婚同居在世界各国急剧增多,引发了大量法律问题,许多国家都对此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规定。近些年来,我国非婚同居的数量不断增长,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纠纷。但我国法律却并未对此作出回应,导致实践中同居关系纠纷得不到妥善处理,弱者权益无从保障。实践中的种种问题亟待法律的解决,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以下简称《民法典(草案)》)中并未涉及非婚同居的内容,但在未来时机成熟时,应当将非婚同居问题的法律规制提上立法日程。通过研究我国非婚同居的现状,比较世界各国的立法模式,本文尝试提出构建我国非婚同居制度的立法建议,为我国非婚同居法律研究尽绵薄之力。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4章。
  第1章通过对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分析,解析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中“同居关系”的概念和范围。在此基础上,研究、比较不同学者对非婚同居的定义,提出本文对非婚同居的定义:非婚同居关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自愿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形成的两性关系。
  第2章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案例分析,明确了法律调整非婚同居的必要性。我国存在一个庞大的非婚同居群体,在实践中引发了大量纠纷。但我国缺乏调整非婚同居的专门法律规定,现有的法律规定在调整非婚同居引发的纠纷时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弱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公平正义无从伸张。对非婚同居的立法势在必行。
  第3章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介绍了非婚同居在西方国家的发展情况,以及各国调整非婚同居的不同立法模式。本文将各国的立法按照契约模式、登记模式、有条件保护模式的分类进行介绍,分别介绍了三种立法模式各自的优缺点及其典型立法例,以便为我国非婚同居的立法提供有益借鉴。
  第4章提出构建我国非婚同居制度的立法建议。首先,提出了非婚同居立法应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原则;尊重意思自治原则;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区别于婚姻的原则。其次,主张我国应采契约模式为主,有条件的保护模式为补充的立法模式。最后,在具体内容设计上,明确非婚同居的法律效力:非婚同居不具有人身上的效力。财产上,当事人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适用有限的分别财产制;建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赋予同居者日常家事代理权,特殊情形下的扶养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明确共同债务的范围。双方互相不享有继承权。子女关系上,取消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性称谓,建立亲子关系确认制度。
其他文献
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投资进一步快速发展,跨境公司之间经济关联日益密切,跨境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形也相应增多。跨境破产问题具有涉外因素且牵涉多国(或地区)重大经济利益甚至主权利益,因而比一般破产情况显得更为复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条可知,审查域外破产程序承认和救济申请时,由于条约条件的缺失,互惠原则就成为关键审查要件。但是,我国在具体司法实例中践行互惠原则一贯采用实质互惠的方式,其严苛性使得域外破产程序难以获得我国的承认和救济。既不符合当下国际跨境破产立法和实践的主流趋势,也不利于我国对外投资中对
根据《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代表行为有效。确定了越权代表行为的一般效力归属规则,即推定相对人善意,越权代表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公司。《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内部决议,实为从法律上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限制。法律具有推定公知效力,基于此条可以推定相对人知道法定代表人就公司担保事项没有代表权。因此,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中,相对人不再像一般越权代表行为中那样被推定为善意,而是被推定为恶意。推定规则本身是对推定受益方的一种倾向性保护,出
随着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使得代孕成为实现生育权的方式之一,但是我国目前仅通过“管理办法”层次的条文严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并无法律层次的条文对代孕进行规制。地下代孕市场发展火热,关于代孕的权利纠纷时有发生。代孕自产生之日起就与伦理道德问题紧紧纠缠,对于代孕是否合道德、如何通过法律进行规制近来成为争议的热点。
  从权利视角下对代孕有限保护的探究,首先需要对代孕生育权这一新型权利进行证成,对代孕生育权证成的质疑进行回应,在此基础之上,才能对代孕主体资格及代孕协议中可能涉及到的
一、困惑  笔者所在学校的高三学生在一次模拟考试中曾遇到这样一道选择题:  历史系小王在刘宗绪主编的《世界近代史》中看到这样一句话:“以1688年政变为标志确立起来的君主立宪制,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真正归宿。”他对前半句话产生了疑惑。如果他来咨询你,你选择的正确解释有  ①有道理。“光荣革命”的直接成果是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②有道理。“光荣革命”体现了国王权力的来源已不是上帝而是议会,此后,议会权
期刊
技术分摊是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中,专利权人仅应就其专利权覆盖范围内的利润损失获得赔偿,技术分摊规则的建立有利于避免专利权人过度赔偿,为后续创新提供空间,促进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良性发展。当前,《专利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技术分摊进行了一定的回应,但是并未形成完整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技术分摊规则体系。司法实践中也存在技术分摊适用范围不明确、技术分摊适用条件模糊、缺乏专利贡献率量化方法、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不统一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以技术分摊基本规则为研究对象,深入研究我国专利侵权
正确书写离子方程式既是化学学习的基本技能之一,也是化学高考每年必考的热点。中学化学教学中,教师都会花相当的力气对学生进行反复训练,绝大多数同学对常见离子方程式的书写达到了“轻车熟路”的地步,但也有不少同学对与量有关的离子方程式的书写不能掌握要领,这主要是对与量有关的离子反应类型不清,没有从本质上理解离子方程式的内涵。  准确书写与量有关的离子反应方程式关键有两点:一是要学会对与量有关的离子反应进行
期刊
个人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具有人格要素和财产性要素,在经济稳定发展的现在被越来越多的使用。但是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却并不符合其发展现状。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个人信息在被疫情一线的社区工作者、公务员、医务工作者等工作人员收集之后,出现了在微信群中被转发和传播,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授权各种网站和应用软件收集信息,但将其泄露的情况也不鲜见。与此相对的是,国内法律对其的界定并不明确,也没有将个人信息准确定性为权利。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在实务中仍然是按照其他权利受
近年来,专利权人在授予专利许可时搭售其他商品的做法屡见不鲜。为此,我们需要明确怎样的行为构成专利搭售行为,以及该行为在怎样的情况下会违背反垄断法。我国的反垄断法仅对商品搭售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对于专利搭售还缺乏特殊性的考虑。本论文以探讨专利搭售的反垄断规制为目标,研究适用于专利搭售的分析方法,从而为专利搭售的立法、司法与执法活动提供建议。
  本文阐述了专利搭售特有的特点,即搭售品的范围特殊、独立性判断的方法特殊、市场地位判断的方法特殊,为提出针对性的分析方法奠定基础。
  当专利权人在授予专利
见义勇为作为值得被提倡和鼓励的社会行为,对行为人的保护理应得到充分的重视。但是,实践中经常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对此,最新的《民法总则》第183条对救助人损害救济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范。关于该条第1句,救助人的损害由侵权人赔偿,受益人可基于自愿予以酬谢,学界基本已达成共识。而对于该条第2句所规定的受益人补偿义务,就其法律性质以及与无因管理制度在适用上的关系,尚无定论。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依据也不尽相同。因此,利用请求权分析方法、遵循请求权的检索顺序明确受益人补偿义务在不同情形下的适用可能性
自甘冒险是侵权责任法中的重要内容,但之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其作出明确规定,随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增加了对自甘冒险的规定,其自身的完善以及在适用过程中与相关制度的冲突与协调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自甘冒险在相关案件的适用中展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尤其是在与安全保障义务并存的案件中表现尤为明显。在我国涉及自甘冒险与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实务中,受害入主张行为人应承担对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自甘冒险经常被行为人用作主张自己不负相关的侵权赔偿责任之抗辩事由,此类相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大相径庭。本论文的研究核心正是自甘冒险与安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