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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拟代诗歌,专指“男作女声”一类的诗歌。《全唐诗》所收录的性别拟代诗歌约有1200余首。中国古代的诗论对性别拟代诗歌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其政治托喻性上。大多数现代学者在研究性别拟代诗歌时注重的是从拟代体诗歌产生的心理机制、抒情主体的转化等角度来关注,也有部分学者在研究时关注到了性别本身与性别拟代的关系,但并没有学者从“性别”本身的规范暴力的形成与发展的角度来审视中国古代社会文化中男女地位对文学创作的影响。本文将以朱迪丝·巴特勒的性别理论为视角,重新解读中国古代社会性别的文化建构,并分析性别拟代与性别建构之间的关系,深层次探析性别拟代现象的发生。同时,本文还将从作者与主人公的角度分析,在具体创作拟代诗歌时,男性文人是如何替诗中的女主人公说话的。另外,有一部分拟代诗歌完全是作者依文学惯例创作的,这又与互文性联系紧密,因此本文的最后一部分将论述唐代性别拟代诗歌的互文性。本文的具体章节结构如下:本文第一章从唐代性别拟代诗歌的文体及情感等方面论述其特征。笔者在梳理《全唐诗》的基础上,对唐代性别拟代诗歌的特点进行简单概括及初步分析,为下文的理论阐述做铺垫。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从不同的角度阐释唐代性别拟代诗歌特征形成的原因,即论述其发生机制与互文性。第二章写性别是操演的再现。“操演”的意义类似于“表演”。性别拟代现象的发生,与中国古代女性自身存在的表现性压力是分不开的,这种表现性压力又涉及到了中国古代文化双性交融的创作机制。以西方女性主义理论来观照女性表现自身的压力及双性交融的创作机制的产生,便可以进一步发现,性别是通过操演生产而强制形成的,性别拟代正是操演如何产生性别的一种再现。这一章主要是从性别形成的角度来深层剖析性别拟代现象的发生。第三章主要从两个方面论证性别拟代现象的发生:第一,女性形象被符号化为臣子形象在古典文学中比比皆是,“三纲”所设置君臣、夫妇的伦理关系,无疑是把臣子巧妙地置放在一种可以产生与妇人地位同病相怜的位置。臣子易被逐,妇女易见弃。男女情感与君臣际遇在伦理上的对应性使性别拟代诗歌成为一种创作模式。第二,以巴赫金在《审美活动中的作者与主人公》提到的观点为参照,从诗人与诗中主人公的关系的角度来探究性别拟代现象的发生。第四章主要探究唐代性别拟代诗歌主题与语词层面的互文性。中国古典诗歌具有互文性的特征,作为古典诗歌的唐代性别拟代诗歌也不例外。拟代需要对前文本进行吸收与转化,而性别拟代的维系也正是男性文人不断继承与发展前文本的结果。唐代性别拟代诗歌的互文性主要体现在主题的承袭及语词层面的互文两方面。主题多承袭情爱主题,而语词方面的互文主要表现在用典及套语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