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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主意识的增强和家庭观念的不断弱化,婚姻关系正在经受着越来越强烈的冲击,当离婚自由成为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离婚一词并不像之前那么让人难以启齿或者避而不谈,反而离婚案件的数量正在不断的上升。然而,婚姻关系破裂的最大牺牲者——未成年子女,他们的利益却在离婚案件中显得微不足道。我国婚姻法虽然注意到了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但由于在立法观念上并没有将子女确实作为独立权利主体来看待,因此对子女的利益尚不充分。父母的离婚必将直接改变子女的家庭环境和生活方式,而这对于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来说是极其严重的伤害,离婚纠纷夫妻把离婚看作解决自己不幸婚姻的开端、追求幸福的机会,而子女永远不会把父母离婚作为自己获得美好家童生活的机会,尽管离婚后血缘依然存在但孩子成长的基石——家庭,却永远改变了,这时未成年子女往往会无助、愤怒,心理发生巨大变化。如果我们不重视离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严重的负面影响,这给社会带来的社会成本及负面影响可能需要几代人来偿还。本文以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作为出发点,分析造成未成年子女伤害的主要原因,列举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异而受到的具体伤害;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切入点,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发现我国立法上的不足与缺漏,并提出相对应的建议和设想。旨在让人们更多的注意到离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不利影响,了解这些不利影响的成因与后果,树立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同时呼吁尽快在我国婚姻法中设立相关制度,对相应的立法空白与缺失做出合理的规划,共同寻求避免和减少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伤害的方法。我国学界对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这一问题的研究很少有专门阐述相关问题的专著,大多数是以期刊、论文的形式进行研究讨论。专著方面主要有夏吟兰的《离婚自由与限制论》,从各个方面阐述了离婚自由与限制的关系,宏观上介绍了相关的理论知识;张学军《论离婚后抚养立法》,主要研究夫妻双方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相关问题;曹诗权《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主要研究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包括家庭中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以及父母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制度。期刊方面主要是对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的研究以及父母离异后对未成年子女的具体保护的探讨,王洪的《论子女最佳利益原则》,陈苇、谢京杰的《论儿童最大利益有限原则在我国的确立》,董新兰的《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法律思考》,王雪梅的《儿童权利保护的“最大利益原则”研究(上)》、《儿童权利保护的“最大利益原则”研究(下)》、《儿童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评析》,田岚、聂螈芳的《离婚时子女最佳利益原则》,王玮的《非常态亲子关系中子女利益保护研究》等都是从宏观角度即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展开研究和分析,旨在我国确立起完善的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在父母婚姻关破裂时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最大程度地减少对他们地伤害。黄静兰的《农村离婚诉讼的抚养问题研究》,丁慧的《对离婚诉讼中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探讨》,韩琚的《父母离婚后亲权行使问题探讨》,陈苇的《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问题研究》,吴节祥、陆云虎的《对探视权的反思》,秦秀敏的《浅谈探望权极其强制执行问题》等文章都是从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具体方面展开研究和论述,将问题细化,具体分析父母婚姻关系破裂后对未成年子女的各个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另还有龚毅夫《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研究》,徐晓光《限制离婚自由的法价值分析》,曹白莉《离婚后的亲权行使制度研究》等硕士学位论文也对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及论述。综上,对于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已经开始渐渐引起关注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及探讨并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理论体系,并且大多数只是停留在理论的研究,在司法实效上收获甚微。不断上升的离婚率、草率的婚姻观使得越来越多的未成年子女正在饱受家庭破裂给他们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需要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将子女最大利益原则贯穿到实际执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