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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水体地理单元。地球表面积约为5.1亿平方公里,其中海洋的面积为3.6亿平方公里,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海洋是全球生命支持系统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也是资源的宝库和环境的重要调节器。正是海洋的这些现实的和潜在的价值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利益,促使主权国家对海洋的权利要求日益膨胀,引发了轰轰烈烈的“海洋圈占运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的召开,对这种“海洋圈占运动”进行了法律规制,表现在会议的最终成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共分17部分,连同9个附件共有446条。主要内容包括:领海、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益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以及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与安全、海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等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创设了领海制度、毗连区制度、专属经济区制度、国际航行的海峡过境通行制度以及“区域”制度。确立了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制定了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以及海洋争端解决的相关制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引起了世界范围内海洋区域的“重新划定”,更加激起各国对其海洋权益的维护,与此同时,国家海域争端以及渔业纠纷骤然增多。日本、韩国作为中国的海洋邻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制的框定下,与中国产生了海洋划界等一系列争端。于是,如何利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效的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显就得尤为重要。本文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对比分析了中国、日本、韩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制下的海洋实践,以期在比较中寻求经验,进而提出维护中国海洋权益的政策建议。在论证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对比分析法,分别在同一层面分析了中国、日本、韩国在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的国家实践。在体例安排上,本文由七部分组成。第一章介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对海洋秩序的影响。第二章对中国、日本、韩国的海洋地理环境做了比较,重点阐述了中国东海、黄海和南海的地理情况及与日韩之间海洋权益冲突。第三章分析了中国、日本、韩国的海洋战略,对《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和《海洋韩国21》的主要内容做了分析对比。第四章通过对比中国、日本、韩国的海洋立法,分析了中国海洋立法存在的问题。第五章以专属经济区制度为切入点,分析了中日、中韩、日韩之间专属经济区划界纠纷,并对“冲之鸟”、“苏岩礁”和“竹/独岛”问题做了阐述。第六章对中国“区域”资源开发做了分析。第七章在前几章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