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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企业的成长,能够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收益,诸如气候中立型的绿色工业布局,可持续发展的蓝色海洋经济,更加广泛的数字化产业,研发创造的有效新市场,以及就业增加等等。国家之间的经济增长差距也主要表现在创新创业企业对经济体的价值贡献方面。然而,促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的资本供方市场却存在部分失灵,为了纠正这一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需要政府“有形之手”的参与。因此,国有创新创业投资的参与,带有重要契约使命:弥补融资约束对创新创业企业产生的麦克米伦权益资本缺口,培育创新创业投资市场,促进创业企业创新,进而推动创新创业企业成长。基于上述国有创新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企业之间的关系,亟需研究几个问题:国有创新创业投资是否提升了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如果有提升,影响路径是什么?所影响的企业创新水平,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是否有差异?如果国有创投能够推动创业企业创新,从而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那么能否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企业实现IPO上市,从而达成完整的企业成长链路?在创新创业企业成功IPO上市、国有创投成功退出的策略安排和结果体现上,“科创板”新兴资本市场与“主板”成熟资本市场是否有所差异?依据创新创业企业成长性的研究视角,本文构建了“金字塔”理论分析框架,将创投市场相关理论、管理维度相关理论和经济生态相关理论的三个层次进行融合,从F-SCP经济范式理论到新经济理论,中间联结创新创业股权投资、种群密度、择优而取、微笑曲线和资源基础等理论,以“国有创投—作用结构—作用行为—作用绩效”整体研究框架,探究了国有创投对企业创新、“科创板IPO”和“主板IPO”的具体影响,并且以代表性案例具体探究国有创投对企业综合成长性的影响,深度回应实证研究中的共性分析,为本文的主要研究“有为的政府—有效的市场—有成的企业”提供微观证据,进而提出合理性建议。本文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八个章节的研究内容:第一部分包括概念界定、文献综述、理论基础及实践现状,对应文中的第1-3章。其中,对国有创新创业投资(简称“国有创投”)的基本概念内涵和经验研究内涵进行了界定,对国有创投影响创新创业企业的研究文献进行了详细回顾,对相关理论进行了细致阐释,从而为后文的实证检验和案例研究提供了理论和现实基础。第二部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实证分析,对应文中的第4-6章。结合理论分析,从国有创投的参与投资、联合投资和股权比例属性特征着手,验证国有创投对创新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科创板IPO”和“主板IPO”的影响。其中,以包含五项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含量T值、发明专利形成的实质性创新和非发明专利形成的策略性创新,来衡量“企业创新水平”;以企业实现“科创板IPO”或者“主板IPO”,来评价国有创投所投资企业在新兴资本市场或者成熟资本市场的上市倾向。从成长能力到成长效果,系统分析创新创业企业自创新提升到IPO上市的成长性。具体的技术研究路径为:首先,国有创投对企业创新水平、企业“科创板IPO”和企业“主板IPO”作用效果的验证,主要采用OLS回归法和Cox 比例机会回归法;其次,在稳健性检验中,运用负二项回归、PSM匹配样本回归、Logit回归、Probit回归、Weibull回归和Gompertz回归法;再次,在内生性问题控制中,运用Heckman两阶段回归法。再有,为了进一步研究国际专利持有、外资持股对主假设的影响,进行了分组回归。而在拓展性研究中,运用逐步回归法和Sobel中介效应检验法,对国有创投能否通过缓解融资约束、增加政府关联资源禀赋、提高研发投入创新意愿、增加研发人员比例等机制提升企业创新水平进行检验;对国有创投能否通过增加政府关联资源禀赋、提高财务杠杆、增加企业规模等机制降低IPO抑价水平进行检验。第三部分进行代表性案例研究,对应文中的第7章。此部分主要基于因子分析法,通过反映创新创业企业成长性的创新指标和财务指标,计算得出企业的综合成长得分,然后以此得分反映企业成长性,引入高声誉国有创投公司案例——“深创投”展开分析。第四部分总结研究结论和提出建议,对应文中的第8章。在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和案例研究的基础上,从政府政策层面、市场发展层面和企业成长层面提出具体的建议。其中,得出的主要结论有:首先,国有创投对企业的创新水平影响方面。国有创投参与投资、联合投资对企业科技创新含量和实质性创新具有显著积极影响,对企业策略性创新影响并不显著;国有创投持股比例对实质性创新有较显著的影响,对企业创新含量和策略性创新没有显著影响,表明国有创投参与投资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提升意义更大。并且,国有创投能够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增加政府补贴的政府关联资源,来提升创新产出绩效,发挥了“创新资源禀赋增加效应”,从而证实国有创投主要是以桥接创新资本市场促进创新产出,而在发挥积极股东作用方面的意义不明显。其次,国有创投企业IPO上市方面。通过运用Cox 比例机会模型,为被解释变量——企业“科创板IPO”或企业“主板IPO”的上市事件加入时间特征,发现无论是在新兴资本市场还是成熟资本市场,国有创投对企业成功IPO上市均为消极影响,以上市企业IPO抑价和IPO后经营绩效进一步验证,结论一致。从而说明国有创投未能显著降低企业IPO上市时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影响到股东和企业的市场价值。如果是国有创投联合投资形式,这种不利影响将有所减弱。再次,国有创投对创新创业企业综合成长性作用方面。通过“深创投”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国有创新创业投资呈现出产业和地域集聚特征,高声誉的国有创投机构能够发挥认证作用,向市场传递创新创业企业的投资价值。本文在理论、数据、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可能具有的创新之处有:首先,在理论分析拓展方面,充分考虑了国有创投对微观企业产生影响的相关理论,将三个维度十二个具体理论融合到研究问题的分析中。其次,在数据研究内容拓展方面,通过手工收集和多种数据库检索,取得科创板申报企业上市前的研究数据,增加了国有创投以及对应微观企业的可研数据。再次,在实证研究内容拓展方面,将“创投”研究拓展到“国有创投”研究的细分层面,进而丰富了相关研究。最后,在研究方法拓展方面。文献研究方法上,依据国有创投的政府属性特征,基于国际研究视角,运用文献计量、知识图谱和质性分析方法,展开量化分析,进而提出较为具体的研究问题;实证研究方法上,运用Cox 比例机会模型的优势,为被解释变量加入时间特征,从而使得研究结论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