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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活动在我国的逐步开展,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与党中央在新农村建设发展中所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体目标和要求进行对照,目前的乡村状况还存在着“质”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组织的乡镇政府身处新农村建设的第一线,对于推进新农村的又好又快发展承担着主要的责任。与此同时,农业税的全面取消,标志着“以农养政”的时代的结束,乡镇政府也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其工作重心己从无所不及的行政管理转移到了集中为“三农”服务上。然而,传统的“路径依赖”使得乡镇政府摆脱不了原有的管理的框子,即使在国家政策方针转变的情况下仍然沿袭多年的“发号施令”的习惯,还不能适应新的农村形势对其提出的新的要求。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央政府正在着力打造“以民为本”的行政理念,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这就使越来越多人把目光投向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是中央和农村连接的桥梁,它对于引导农村经济发展,维持农村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相关的研究文献很多。但是,学者们大多把乡镇改革作为研究的重点,着重研究乡镇机构和人员的精简问题,乡镇政府职能转化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而很少有人就这个问题进行过专门的、系统的研究。笔者以为,实现新时期乡镇职能,必须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减少管理层次,建立精简高效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创建充满活力的公共事业服务体系;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健全干部培训机制、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建立竞争开放的人事管理制度;理顺县乡政府关系、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县级机构改革,为乡镇机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巩固乡镇机构改革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