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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哲学方法的影响下,近年来对康德判断理论的研究主要采取了分析性的形式——即,剔除所谓“心理学、形而上学的方面”,对其中的特定概念进行批判性的解读。然而,诸多争论随之而生,以至于掩盖了康德判断思想的真正价值。唯有通过一种系统性、综合性的研究,争论方可得到平息;价值方可得到彰显。本研究以先验人类学的理念为线索,以其中的核心问题为导向,综合性地重构了康德的判断理论体系;与此同时,还采取了历时、共时相结合的方法,追踪了其判断观的发展过程。在先验人类学的理念下,判断可以被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理论判断、实践判断、反思判断。对于三者的探讨,均是以作为命题的判断为出发点,经“作判断”的思维活动,最终揭示出体现人之本质的“判断的能力”。其中,理论判断是基础。尽管康德在形式逻辑层面深受亚里士多德、沃尔夫、迈耶尔等人的影响,但仍创造性地提出了判断中心论和判断力概念。对于概念中心认识论(体现在理性派的“逻辑-形而上学”中)中潜在的“赫尔斯问题”,康德主张应在先验逻辑的框架下来解决,并将其聚焦于先天综合认识判断的真理性问题。先验观念论为此提供了一个总体解决方案。最终,判断真理性的“形而上学可能性”被追溯到了纯粹统觉的综合统一;先验判断力则解决了“方法论上的可能性”问题。在实践判断方面,康德尤为关注道德判断——这主要是指作为主体意志之规定原则的道德命令。他试图以理性的道德判断为至上法则,自上而下地构建一个道德判断体系,为人的实践提供坚实的框架。道德判断力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它使至上法则得以规定现实的德行义务命令。至于道德评价,康德引入了良知概念。虽然良知被他视为一种自然禀赋,但其法庭模型似乎又暗示着它与道德判断力所作的道德推理之间的同构性。康德的判断理论与其说完成于反思判断,不如说完成于反思性的判断力。通过对审美判断之客观假象的揭露、对其中两重活动的剖析,反思性判断力的“再自律”得以显明,进而确立了一种作为高级认识能力的判断力、并揭示出人的高级情感能力。更重要的是,以美的艺术为中介,康德得以从审美判断力过渡到目的论判断力,借此将自然的人与本体的人、人的思辨理性与实践理性、人的德性与幸福相统一。随着先验人类学的最终问题得到解答,康德的判断理论体系业已完成。经此重构,一个融贯且完整的康德判断理论体系得以呈现。它不仅能更好地应对分析性研究所产生的争议,而且能够揭示出人之为人的先验结构。就此而言,康德的判断理论告诉我们:人是有理性者,他首先也是判断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