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务员激励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完善激励机制对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政府部门的目标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探索如何提高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务员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政府部门的运营效率,本文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扬州市公务员激励机制进行了研究分析,并针对扬州市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扬州市公务员激励机制的方法和工作思路。
本研究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对扬州市公务员激励机制现状进行调查,客观评价现行的公务员激励机制;二是分析影响公务员工作积极性的关键因素,探讨扬州市公务员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三是综合运用各种激励理论,提出相应激励对策,以期提高公务员激励的有效性,完善扬州市公务员激励机制。
本研究选取扬州市20余个机关部门的公务员作为问卷调查对象,共发出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60份。通过使用SPSS13.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我们发现物质需要、晋升机制、能力发挥、领导信任、工作环境等激励因素对扬州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影响较大。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研究结论:
(一)扬州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总体良好,各种激励因素对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有了较好的促进。
(二)公务员对积极性影响因素总体评价一般,说明各激励因素并未对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作用,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三)各种激励因素对不同年龄、学历、级别、性别的公务员影响差异较大,设计公务员激励机制时应考虑。
(四)在公务员激励机制构建上,应结合公务员的工作特点,构建完善的激励制度和措施,努力做到短期与长期激励、按需激励与差别化激励,注重激励标准与激励结果的一致性和同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