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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问题是当前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从法学的角度来研究清末民国中国社会土地法制的进化与存在的问题,在法史学研究领域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并扩展解决现实问题的思路。本文即在于以法律社会学方法为主,兼用系统的方法、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规范分析法,以地权制度变迁为中心来探讨中国近代从清末到民国南京政府时期土地法制的变化和作用,并寻找影响土地法制变化社会各因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本文除导论外,共分五章。导论部分,叙述本文研究的缘起,介绍有关本文的已有研究成果,概略介绍相关研究资料,阐述作者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进路,提出要达到的研究目标,并对本文涉及的相关概念、时空范围做相应说明。第一章,中西传统地权制度概要。主要介绍中国与欧洲国家古代地权制度的大致情况,重点在于说明中国传统地权结构和土地的皇帝所有权性质及近代中国土地法制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后文的论述铺垫道路。第二章,清末土地法制变化的发轫与微变。介绍清末1901年之后11年中在变法修律中中国土地思想的演变、对西方法律的借鉴和自身法律的微变以及土地法制实际运作状况,并从法律家、政治家与民生的关联上探讨该时期土地法制变化的内因。第三章,民国北京政府土地法制的剧变与延承。介绍民国北京政府地权思想学派的纷杂和对西方法学的大规模引入,从规范的角度研究此间土地法制中法律表现形式和法律内容的巨大变化与特点,尤其是土地所有权由皇帝所有制变为真正私有制。并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考察地权制度的实际效果,以及法律家、政治家在土地法制变迁中的态度与作用。第四章,民国南京政府土地法制的确立与悬置。本章介绍南京政府各派在土地思想上的争锋,土地法制形式上的系统化与法典化,内容上土地私有化与社会化的交织,社会效果上的实施状态,从社会层面的政治家、法律家及民生的态度与作用上探讨此间地权制度变化。第五章,结论部分。这是本文的落脚点,总结清末民国以来土地法制变化的趋势,探讨土地法制近代化与中国社会各因素之间的联系。最后,指出近代土地法制虽然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地权的核心问题——民生、公平、效率,哪一个都没有解决,这是中国近代以来清末政府难挽危局、民国北京政府速亡、南京政府短命的根本原因。